刑事诉讼法律监督面临的问题和改进途径
2021-11-24黄必良
法制博览 2021年24期
黄必良
(福建致理律师事务所,福建 泉州 362000)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作为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关键环节,必须充分保证刑事诉讼法律监督制度能够有效履行监督执法职责,必须要求持续改进刑事诉讼法律监督制度机制,确保有效监督司法违法、保障公民权利。
一、刑事诉讼监督理论
(一)刑事诉讼监督理论
我国《宪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那到底什么是刑事诉讼监督,目前尚无一种定论能获得广泛认可。归纳国内主流观点发现,刑事诉讼监督的概念基本能够概括为:人民检察院根据法律赋权,依照法定程序和要求,督促纠正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的违法行为,确保刑事诉讼程序正当、实体合法和结果公正。刑事诉讼监督方式,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刑事诉讼监督泛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普通公民对刑事诉讼活动的监督,这种监督方法灵活、形式多样,但是监督的效果千差万别。狭义的刑事诉讼监督专指检察机关对司法机关的监督,这种监督必须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严格的程序、方式实施监督,从监督效果来看,专责机关的监督相比其他主体的监督,具有更强的打击犯罪、保障人权和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地位作用[1]。
(二)改进刑事诉讼法律监督的重要性
研究分析刑事诉讼法律监督,推进监督机制的完善是保障公民权利、确保刑事诉讼法律监督有效实施的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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