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长沙”背景下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一体化的思考
2021-11-24龚勋
法制博览 2021年24期
龚 勋
(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湖南 长沙 410016)
一、“法治长沙”建设中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一体化的必要性与目标
(一)“法治长沙”建设中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一体化的必要性
2020年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近年来,长沙一直致力于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城市,不断强化法治信仰、法治观念、法治思维,坚持把普法教育放在全面依法治市的整体布局中去思考和谋划,从多维度改进青少年的普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如从普法的观念、内容、方式进行优化,开展“指尖普法”;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学生发放书籍、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我要当小法官”活动等[1]。同时我们注意到长沙市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一体化也面临着一些困难,比如大中小学各阶段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教育还不够深入和全面,大中小学法治教育定位不够清晰,法律教育人才相对缺乏,课程教育的过程中重理论轻培养法治意识,课程资源开发不充分等问题。
(二)“法治长沙”建设中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一体化的目标
在“全民普法”“法治长沙”的背景下,以大中小学生成长的认知发展规律为依据,系统研究将反映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最新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和时代成果纳入长沙市大中小学法治教育课堂的教学中,整合政府、学校、社会、学生等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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