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在智慧监狱建设方案中应用的探析
2021-11-24周文莉
法制博览 2021年24期
周文莉
(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河北 石家庄 050081)
2018年司法部发布《“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信息化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对建立“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信息化体系,形成“大平台共享、大系统共治、大数据慧治”的信息化新格局提出指导意见。
当前,司法信息化进入了以“智慧司法”为核心的时代,人工智能作为新一代信息科技的代表,越来越广泛地应用于监狱工作中。作为司法行政机关核心职能之一,监狱工作也在工作中实现了对人工智能的多方面应用。各省市监狱系统纷纷以现实需求为契机,积极探索建立了“智慧监狱”一体化系统。在当前的技术条件下,如何能够更好地在“智慧监狱”建设中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同时对人工智能技术的滥用给监狱系统的监管工作带来不可控制的风险尽可能地加以防范,成为眼下一个难以回避的课题。
一、人工智能的概念界定
人工智能技术是信息科学领域的一个新兴门类,主要研究如何通过对人和动物意识的模拟,使机器完成原本人类才能完成的复杂工作。
目前,学界习惯将人工智能划分为弱人工智能和强人工智能两个不同的概念范畴。弱人工智能是指以深度学习和神经网络为基础,模拟人类智能解决问题的技术,目前已经在许多领域实现了大规模市场化[1]。
二、人工智能技术在“智慧监狱”建设中的现实应用
目前,在全国监狱系统当中,以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为支撑的“智慧监狱”一体化平台系统已经在多省市得到不同程度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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