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国有文艺院团深化改革的策略研究
2021-11-24许梅芳
经营者 2021年18期
许梅芳
(绵阳市艺术剧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 绵阳 621000)
一、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背景和指导思想
2012年,全国的国有文艺院团完成了“五个一批”改革,形成了事业制国有文艺院团和企业制国有文艺院团两种体制格局。2021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对2002年、2012年两次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进一步完善。
《意见》明确国有文艺院团是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中坚力量,是提供公共文化服务、发展文化产业的重要力量。《意见》强调,要突出问题导向,加强分类指导,激发院团内生活力,创作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舞台艺术佳作,讲好中国故事,不断满足人民向往美好生活的精神文化需求。《意见》列出了八个方面的改革任务,并提出强化保障措施。
二、对基层国有文艺院团发展的基本认识
从两个方面探究基层国有文艺院团发展的基本认识。
(一)文艺院团的内在艺术属性和外在功能属性的关系
出人、出作品是文艺院团的内在艺术属性。人指各类艺术人才,作品指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的舞台艺术作品,内在艺术属性是文艺院团存在的根本属性。文艺院团的外在功能属性包括政治功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国家级、省级院团更注重内在艺术属性,市县级国有文艺院团(本文称基层国有文艺院团)原则上以服务基层群众为主要任务,更注重外在功能属性。但强调功能性并不代表基层院团淡化出人、出作品的艺术属性,如果只忙于一般性的演出服务和普及推广而不重视人才和创作,必然导致演出质量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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