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耕地保护责任考核制度的发展与完善
2021-11-23范桂华杨鑫
商品与质量 2021年7期
范桂华 杨鑫
诸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山东诸城 262200
1 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
1.1 耕地保护工作制度化和信息化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各省均已出台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并将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地方人民政府年度绩效考核。同时,各地也在积极探索利用信息化技术加强耕地保护监管力度,耕地保护深度和广度不断延伸。
1.2 推动耕地激励性保护,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激励机制
例如:广东省自2012年起,省级财政预算设立专项资金对全省范围内的永久基本农田进行经济补偿;浙江省省级财政按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给予每年每亩30元补助资金,并与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违法用地情况相挂钩[1]。
1.3 探索耕地保护基层治理机制,激发耕地保护内生动力
例如:山东省多地探索实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监督“田长制”,每个行政村配备一名“总田长”,每个图斑都配备对应一名“田长”,使得保护责任全覆盖。
2 当前耕地目标考核制度存在的问题
2.1 考核机制不够健全,尚未充分发挥考核效能
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指明了考核的原则和方向,但并未对具体内容进行细化和深化[2]。目前,目标考核工作缺少对具体事项的制度设计和技术规范,考核机制的不健全,特别是数据生产和使用时间的衔接、数据来源和统计口径、考核评价方法等问题,将直接影响考核效能和结果。
2.2 考核方式缺少手段,创新性不足
考核周期方面,目前是以“年”为单位开展,基本按照“一年一小考,三年一中考,五年一大考”的频次开展考核工作,发现问题的时效性和及时性受到一定制约。……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