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自育苹果品种推广应用的几点思考
2021-11-23孙丽梅曲静艳李兴超
北方果树 2021年2期
孙丽梅,王 岩,曲静艳,李兴超*
(辽宁省果树科学研究所,辽宁 熊岳 115009)
随着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的兴起和我国农业现代化的推进,种业在农业发展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先导性、核心性、引领性地位日趋突出,可以说,良种是农业产业链的最上游,是主体。培育更多的区域性、个性化强的新品种是引领农业高质量发展、培育农业新动能、赢得农业竞争优势的核心要素与重要抓手。农业农村部的统计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农作物良种覆盖率在96%以上,自主选育品种面积占比超过95%。苹果作为我国特色优势产业经济寿命长,高投入,高产出,比较效益高,在农业增收、农民致富、产业扶贫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18年我国苹果种植面积193.86 hm2,总产量3 923.3 万t ,每666.7 m2产量1 349.2 kg。有25 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栽培苹果,主要分布在环渤海、黄土高原、黄河故道、西南冷凉高地四大产区。从全球看,2018年我国苹果产量占世界总产量的45.8%,在全球94 个苹果生产国中居于首位;但从栽培品种上看,自育品种在品种构成中比例低,而从日本引进的‘富士’系列品种占比高达72%。在知识产权法规制度体系和保护体系不断健全、保护力度日趋强化的形势下,加速开发与推广应用自育苹果新品种尤为重要。那么,我国自育苹果新品种的应用情况如何,很少有人专门撰文加以阐述,即使有,也是一带而过。为使苹果从业者、栽培者进一步了解和掌握我国现有苹果新品种育成情况,以及在不同时期选出的苹果新品种对果业的贡献,笔者在查阅档案、相关文献的基础上,予以回顾与反思,以期为今后苹果新品种的推出与应用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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