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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新诗草创期陆志韦对诗体的探求

2021-11-22张梦

山西能源学院学报 2021年4期

张梦

【摘 要】 在新诗草创期,随着自由主义的无限增长,白话新诗“散文化”“口水化”的倾向直接阻碍了白话新诗的进一步发展。诗人陆志韦坚持文学性的文化立场,潜心思考白话新诗的形式建设和格律建构,为中国新诗的诗体建设提供了指引作用。辩证地挖掘陸志韦在新诗史上的被遮盖性,有利于正确认识陆志韦在中国新诗发展史上的地位,更好地掌握白话新诗的形式建构历程。

【关键词】 陆志韦;诗体建设;诗歌创作;白话诗

【中图分类号】 I226.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6-4102(2021)04-0078-03

陆志韦在中国新诗史上长时间是一个失踪者。正如赵思运指出:“作为心理学家、语言学家、教育学家的陆志韦,已经被深深地锲入历史,但是作为白话诗人的陆志韦却被历史屏蔽得太久了”。在中国新诗上,第一次对陆志韦诗人的身份给予肯定的是朱自清。他在《中国新文学大系·诗集导言》中,第一次指出了陆志韦对新诗格律的开创之功,指出:“第一个有意实验种种体制,想创新格律的,是陆志韦氏”。随后沈从文在《我们怎么样去读新诗》中指出陆志韦的《渡河》“是用作品提出了一些新的方向,与当时为白话诗而同旧习惯趣味作战的玄庐、大白、沈尹默、刘复,是更勇敢的对于新诗作过实际改革试验的”,朱自清和沈从文的发现表明在文学史的视野中,已经开始有人注意到陆志韦的诗歌与诗论。但作为诗人的陆志韦仍未能引起太多人的注意。

一、陆志韦的诗学主张与诗歌实验

陆志韦的诗学观念与其诗歌创作实践是紧密相关的,1923年出版的《渡河》是陆志韦诗歌形式主张和格律创新实践的集中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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