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疫病净化场评估技术规范(2021版)
2021-11-22
家禽科学 2021年10期
关键词:生产
收稿日期:2021-10-29
1 總则
为了规范种猪场、种鸡场、种牛场、奶牛场、种羊场、种公猪站、种公牛站和规模养殖场(不含种畜禽场、奶畜场)主要动物疫病净化标准及评估技术过程特制定本规范。
2 评估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种猪场、种鸡场、种牛场、奶牛场、种羊场、种公猪站、种公牛站和规模养殖场(不含种畜禽场、奶畜场) 主要动物疫病净化效果的评估。包括:猪伪狂犬病、猪瘟、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口蹄疫、非洲猪瘟、禽白血病、鸡白痢、新城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布鲁氏菌病、牛结核病净化应达到的标准,抽样方案及现场综合审查要点。本规范未涉及的场点类型的主要疫病净化评估标准,今后将结合动物疫病净化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完善。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种猪场 从事猪的品种培育、选育、资源保护和生产经营种猪及其遗传材料,并取得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养猪场。
3.2 种鸡场 从事鸡的品种培育、选育、资源保护和生产经营种鸡及其遗传材料,并取得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养鸡场。
3.3 种牛场 从事牛的品种培育、选育、资源保护和生产经营种牛及其遗传材料,并取得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养牛场。
3.4 奶牛场 从事奶牛的品种培育、选育、饲养并生产牛奶原料的养殖场。
3.5 种羊场 从事羊的品种培育、选育、资源保护和生产经营种羊及其遗传材料,并取得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养羊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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