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人大对治水工作监督的实践与思考
——以深圳人大推进水污染治理工作为例
2021-11-22王培军张志远
人民之声 2021年10期
关键词:监督
文 王培军 张志远
“十三五”时期,深圳市委市政府把水污染治理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最大的民生工程,举全市之力,超常规推进水污染治理攻坚战。2019年,深圳在全国率先实现全市域消除黑臭水体,被国务院评为全国重点流域水环境改善最明显的十个城市之一。2020年,深圳成为首个获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副省级城市,水环境实现历史性、根本性、整体性好转。为促进打好治水攻坚战,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综合运用多种监督形式加强对治水工作的监督,为促进治水攻坚战任务的顺利完成作出了积极贡献。但监督工作中也存在监督刚性不足、各级人大联动不紧密和专业化能力不强等问题。笔者通过梳理总结人大对治水工作的监督实践,对新形势下如何完善人大监督工作做简要的分析和探讨。
对治水工作监督的实践探索
履行法定监督职责,压实“法治”责任。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市委治水工作部署,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不断提升治水工作法治化水平。一是依法打出监督组合拳。综合采用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等方式进行监督。近五年来,开展水污染防治执法检查2次,专题调研3项,专题询问1次,代表视察8次,调研活动10余次。二是加强治水工作成效监督。2020年底专门听取《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水污染防治和实施三年行动计划进展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全面系统监督水污染治理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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