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股权激励中的财务处理实践
2021-11-22江苏金刚文化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会学习 2021年10期
江苏金刚文化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引言
股权激励的概念和提法非常多,市面上关于股权激励的概念已经非常泛化,包括各种企业成立时的合伙制安排、企业或股东与员工甚至利益相关者等以股份为中介进行潜在结算的各种所谓的激励形式或合伙形式。本文仅探讨适用《企业会计准则》《股份支付》分则的股权激励中,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涉及的财务实践问题。
股权激励是全体股东的一种未来潜在利益的让渡、共享、分配,但股份的价值是变动的,在员工购买股份、处置股份时股份的价格会不同,而员工购买股份的成本与股份的公允价值之间存在差异,因此涉及股份支付相关财务处理。
一、股权激励的股份来源
股权激励的股份可以来自大股东、小股东等任何股东的股份,但是股东的股份不可以直接赠与或转让给员工用于股权激励。股权激励的股份可以来自持股平台,持股平台的股份可以来自大股东、小股东股份转让获得的股份、公司进行的股份回购获得的股份,或者增资扩股增加的股份等。所以从股权激励的股份来源讲,股权激励是股东以自己持有的股份或稀释自己持有股份比例而让渡出来的股份作为激励的工具,使员工在满足股权激励条件后成为企业的股东,与原股东一起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共享企业经营成果或股份价值的形式[1]。
二、股份授予日的股权公允价值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规定,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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