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和事业单位开展效能建设成效初探
2021-11-22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所柳青赵玉杰吴晓莉
办公室业务 2021年10期
文/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所 柳青 赵玉杰 吴晓莉
改革开放40多年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效能持续提升,取得了重大成就,积累了宝贵经验。近年来,不少行政和事业单位探索开展效能建设,在提升效率、提高质量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但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望相比,还存在创新不够、机制不全等问题。应如何有效解决这些问题,进一步加强效能建设,更好发挥效能建设在工作过程中的积极作用?本文针对这些问题进行如下探讨。
一、效能建设的含义
“效能”一词,有着非常鲜明的中国特色,最早提出这一概念的是毛泽东同志及第一代领导集体。根据民主人士李鼎铭先生1941年11月提出的“精兵简政”的建议,中共中央于同年12月发出“精兵简政”的指示,要求切实整顿各级组织机构,精简行政,提高效能。本文所述的效能建设,归纳起来就是:以效能为核心目标,运用科学手段把管理的诸要素有机结合在一起,从而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和主动性。行政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是效能建设的主体,有着业务或工作关系的企业、协会、个人等均是效能建设的客体。效能建设的核心是通过加强对主体行为的约束,为客体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在这个过程中,客体通过加强对主体的监督和评价,不断强化其“以人为本”和“为人民服务”的意识,从而更好地获得相应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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