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下单据遗失问题
2021-11-22
中国外汇 2021年1期
信用证的各当事方应秉承审慎原则,在信用证的各个环节把控住风险,尽量避免单据遗失事件的发生;同时,应提前制定充分的应对措施,以在事件发生后,能将损失降至最低。
新冠肺炎疫情给全球经济带来的冲击,已经超过了2008年的国际金融危机。就信用证业务而言,单据传递过程中遗失事件频发,主要是各地疫情防控政策导致银行及物流公司非正常营业所致。如何在这种或然性影响中将自身损失降至最低,以保障贸易各方利益,是值得每一个相关从业人员思考的问题。
案例回顾
案例1:2020年5月19日,A银行应B客户的申请开立了一份以瑞士C公司为受益人的即期议付信用证,通过D银行通知。该笔信用证效期至2020年7月19日,41D场指定行为“any bank by negotiation”。
6月13日,A银行收到D银行的报文,称他们已于6月2日寄出第一笔交单单据,金额为USD2518941.32,提醒A银行尽快告知单据状态。而A银行柜台并未收到此笔信用证项下的到单单据。
6月19日,B客户到A银行索要到单单据,称C公司的交单单据已于6月8日被A银行签收,但A银行人员始终未能找到。之后通过与快递公司联络和调取监控等方式,最终确定,此份单据在A行柜台签收后无端遗失。
A银行于6月22日向D银行发送报文告知单据遗失,要求D银行补寄一份单据,并告知付款路径、索汇金额、REF NO.及受益人的交单日期等相关信息,同时要求申请人立即与受益人方联系,商讨补寄单据、提货等后续事宜。
6月23日,A银行收到受益人通过电子邮件提供的全套副本单据(含一份副本提单),审核后确认为相符交单。……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