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有电力企业竞争性业务审计的思考
2021-11-22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审计中心
财会学习 2021年1期
关键词:企业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审计中心
引言
伴随国家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入,大型电网公司从原先单一的管制性业务转变为现在的两类业务共同发展,发展模式、经济绩效发生巨大变化。各电网企业高度重视拓展竞争性业务,而关于内部审计如何适应业务变化,对竞争性业务的审计重点和审计方法如何设定的问题仍在探索阶段。
一、电力企业竞争性业务审计的主要特点
电网企业的竞争性业务包括综合能源供应、市场化售电、智能电网增值服务业务和电力综合服务业务等[1]。竞争性业务的审计对象即经营上述各类竞争性业务的部门、子公司和竞争性业务领域组建的合资公司。
(一)更加关注经营效益和市场风险
电力行业是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以往输配售电均是管制类业务,管制类业务审计尤为关注合规性和腐败滋生问题。而随着“放管服”持续推进,电力行业竞争将更加激烈,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也成为企业内审目标之一。内部审计经济确认和管理咨询的职能将进一步显现。一般竞争性企业没有任何强制性社会公共目标,追求利润最大化是其首要目标,审计部门在审查会计报表准确性之余,要更加花力气解读财务信息。因此绩效评价不能只使用供电售电业方面的指标,要根据主营业务特点结合市场格局进行调整,通过评价成本控制与收入增长情况并给出整改建议来帮助公司提升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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