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驻津院所引领作用促进天津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1-11-21夏孝瑾
天津经济 2021年12期
关键词:建设
◎文/夏孝瑾 王 方
《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提出,要推进国家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做强海洋工程装备、海水淡化等海洋经济优势产业链。天津市海洋经济具有良好基础,驻津海洋科研院所更是优势所在,发挥海洋驻津院所龙头作用,培育海洋新兴产业,引领天津市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是重要的战略选择。
一、天津市海洋领域驻津院所发展基础
(一)天津市海洋经济在全国占有重要地位
2018年,天津海洋经济总量达到5028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26.7%,是天津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之一。天津市海洋经济总量约占全国海洋经济总量的6.02%,位居全国第7。天津是8个国家海洋高技术产业基地试点之一,滨海新区是首批“十三五”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天津临港是全国14个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以及12个国家科技兴海产业示范基地之一。
(二)海洋领域驻津院所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
聚集了国家海洋信息中心等12家海洋领域驻津院所,其中整建制机构10家,分支机构2家,涉及海洋高端装备、海洋信息、海水淡化、海洋工程设计、海洋环境安全、可再生能源与氢能技术等众多海洋前沿科技领域。海洋领域驻津院所多项技术水平全国领先,天津市海水淡化能力居全国首位,多项海水淡化技术实现自主可控;谱系化水下滑翔器促进了我国海洋水下观测和数据获取能力和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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