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构建“信用+风险”税务监管新体系
——以税务稽查监管为视角
2021-11-21◎文/付强
天津经济 2021年12期
◎文/付 强
一、概述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税务监管方面提出,到2023年基本建成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风险”监管为基础的税务监管新体系,实现从“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分类精准监管转变。税务稽查作为税务机关一项重要职能,应当将“信用+风险”的监管理念融入税务稽查各个环节,构建符合当前形势任务要求的税务稽查监管新体系。
(一)建立“信用+风险”税务监管新体系的背景
近年来,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赋予了产业转型、理念创新更多的内涵与空间。国家从顶层设计提出来一系列深化改革发展的政策目标,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我们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十四五”规划纲要中强调要“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建设智慧税务,推动税收征管现代化”。税收治理现代化是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实现税收支柱性保障作用的重要实现途径。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意见》更是从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等方面提出了全方位、多维度、多层次的具体要求,为税收征管现代化改革指明了方向。
(二)“信用+风险”监管体系基本内涵
“信用+风险”监管体系主要是以“信用动态监控”和“风险动态监控”为基础的动态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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