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大数据时代的智慧公诉研究
2021-11-21
数字技术与应用 2021年4期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河南郑州 451191)
0 引言
信息技术革命日新月异,大数据时代已经到来,科技正在推动我国政法工作跨越式发展,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应当和现代科技应用结合起来,构建人力和科技深度融合的司法运行模式[1]。公诉作为检察工作中的重要一环,担负着维护法律尊严、实现法律监督的神圣职责,将公诉工作与智能系统相结合,建立智慧公诉,是未来检务发展的必由之路。
1 大数据的内涵
数据已经成为互联网时代一种新型的生产资料,数据的价值在于它的沉淀和交互,它是有生命力的,随时都在产生,随时都在更新,体量巨大,已经超出了传统数据存储和数据处理工具的范畴。大数据就是通过特定的技术有效地去处理这些海量的数据,使原本很难收集和使用的数据开始容易被利用起来,从而让整个社会的各行各业重新认识到数据的潜力和价值。大数据应用的核心价值在于预测性分析,通过对历史数据的深度挖掘,进而对未来趋势进行预测。
在司法领域,公安机关是最早开始运用大数据的,搭建并已经投入使用的情报预警平台,能够进行精确预警,及时阻止犯罪行为的发生。随后,法院也开始利用“大数据”和“互联网+”构建诉讼服务中心,有效地提高了办案效率。检察工作和大数据的结合起步比较晚,目前还处于探索试用阶段。伴随着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广泛应用,不断革新的各种处理技术已经给检察工作运用大数据提供了相对成熟的技术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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