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AHP-模糊综合评价法的矿井作业人员作业能力分析*
2021-11-19郭鑫许开立陈守坤
工业安全与环保 2021年11期
郭鑫 许开立 陈守坤
(东北大学资源与土木工程学院 沈阳 110000)
0 引言
2009—2018年,我国共发生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约7 107起,死亡人数12 205人,平均每年约发生711起,死亡人数约1 221人[1]。针对我国矿山事故频发的严峻情况,我国学者为此做了深入研究,经过对数据统计分析得出结论:在解决煤矿安全生产的过程中,要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其关键因素是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2]。在非煤矿山事故中,分析各种原因可发现:因违反操作规程或劳动纪律导致的事故起数占事故总量的25%,死亡人数占24%[3],这是除因生产场所环境不良造成的事故之外占比最多的事故原因,而这2种原因导致的事故约占事故总量的一半以上。
由于矿井作业人员安全评价的随机性和不确定性,使用单一的传统评价方法会导致我们的评价结果被影响从而无法保证客观性。黄广明等[4]将层次分析法与模糊综合评价法相结合,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模糊综合评价建立金属矿山地压灾害安全风险评价模型。工人自身的安全行为能力不足是导致不安全行为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有效预防和控制矿工不安全行为已迫在眉睫。笔者拟将AHP与模糊理论相结合,构建矿井人员作业能力评价模型,权重由专家组使用AHP来确定,通过模糊综合理论来完成安全评价,运用该模型评价某矿井人员的行为能力等级是否符合其工作要求,开创性地将这种综合评价方法运用到矿井人员的行为能力评价上,希望该方法能为矿井作业人员作业能力评价提供新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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