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业绩补偿承诺对并购绩效影响的研究
2021-11-19河北经贸大学
营销界 2021年37期
李 会(河北经贸大学)
■ 案例介绍
本文选取了两家上市公司(如表1所示)作为业绩承诺对商誉减值影响的研究对象。两家公司均于2015年通过现金加股权的方式并购了相关企业。

表1 三家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表
■ 案例分析
(一)现金补偿方式
1.并购情况及业绩承诺
2015年7月15日,华讯方舟以3.3亿元的现金加股权的方式并购了南京华讯科技和国蓉科技100%的股份,并达成并购业绩承诺,承诺标的资产南京华讯在2015年至2017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实际净利润分别为16179.32万元、28678.76万元、21681.99万元,承诺标的资产成都国蓉在2015至2017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实际净利润分别为211.60万元、267.43万元和300.98万元。根据协议,如果上述业绩承诺未完成时,华讯科技应以现金方式全额补足。
2.业绩协议履行情况
2015年南京华讯实际盈利数较业绩承诺数差异7889.40万元,成都国蓉完成业绩承诺数并超出218.06万元。根据协议规定,华讯科技须补偿上述差额7671.34万元。根据华讯方舟2016年4月30日的公告,南京华讯未达到业绩承诺的原因是受到公司整体销售收入下降,成都国蓉2015年的净利润达到了业绩承诺数。2015年标的资产业绩承诺完成率为53.2%。
2016年标的资产南京华讯和成都国蓉的经营业绩均已达到业绩承诺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数额,业绩承诺完成率为119.1%。
2018年4月27日,华讯方舟公告了2017年度标的公司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南京华讯和成都国蓉的经营业绩均已达到业绩承诺,业绩完成情况为105.46%。
3.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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