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改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将于2021 年7 月15 日实施”等
2021-11-19黎明
商用汽车 2021年7期
关键词:汽车
宏观 国内
新修改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将于2021 年7月15 日实施
2021 年6 月30 日,交通运输部发布新修改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 年第6 号),并将于7 月15 日起与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同步实施。为便于有关单位更好地理解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交通运输部有关部门就修订背景和主要内容作了如下解读:
一、修订背景
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对行政处罚种类、案件管辖、电子送达、非现场执法、简易程序案件范围、案件办理期限、案件听证、法制审核、罚款执行等重要内容进行了较大调整,进一步规范了行政处罚程序,强化了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切实维护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合法权益,规范执法行为,我部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进行了相应修订。
二、主要修订内容
(一)进一步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一是根据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新增了从旧兼从轻的法律适用规则;二是明确了非现场执法当事人查询、陈述和申辩权的保障;三是调整了纳入听证的案件范围,延长了当事人申请听证的期限。同时,明确了依法应当不予行政处罚和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坚持无错不罚、小错轻罚,体现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二)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针对实践中存在的推诿扯皮、案件久拖不决、非现场执法调查取证不规范、简易程序法律文书制作不完善、执法公示不规范等问题,根据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一是明确了可以设定属地管辖以外的特殊管辖规则的法律规范层级,增加了上级交通运输执法部门直接指定管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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