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一号”首堆运行许可证申请
2021-11-19翁方检
中国核电 2021年6期
关键词:调试
翁方检
(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福建 福清 350318)
“华龙一号”是中核集团自主研发设计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电技术,“华龙一号”的设计建造工作是我国由“核电大国”走向“核电强国”的必由之路。福清核电5号机组于2021年1月30日正式投产商运,标志着我国成为继美国、法国等国家之后掌握自主第三代核电技术的国家,形成了国内首个完整的核电自主知识产权体系,在我国核电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运行许可证申请是核电机组建造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生态环境部根据《核安全法》的要求[1],于2019年8月26日颁布《核动力厂、研究堆、核燃料循环设施安全许可程序规定》,要求核设施首次装投料前,核设施营运单位应当向国家核安全局提出运行申请[2]。
按照《核动力厂、研究堆、核燃料循环设施安全许可程序规定》的要求,核设施营运单位应当向国家核安全局提出运行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一)核设施运行申请书;(二)最终安全分析报告;(三)质量保证文件;(四)应急预案;(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2]。核设施营运单位取得核设施运行许可证后,方可装投料,并应当按照核设施运行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和条件进行装投料,以及装投料后的调试和运行等活动。
另外,核设施营运单位还需要根据机组调试进展向国家核安全局提交维修大纲、在役检查大纲、装换料大纲、役前检查结果报告、核设施装投料前调试报告[3]。由于福清核电5号机组属于示范工程的首堆,国家核安全局还组织对流致振动等五项首堆试验进行了审评,并在调试过程中对五项首堆试验进行了调试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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