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期治疗后抑郁症患者残留症状的危险因素分析
2021-11-18杨惠英苏慧珊
李 欣,杨惠英,苏慧珊
(中山市小榄人民医院心理睡眠科,广东 中山 528415)
近年来,随着生活与工作节奏的不断加快,我国抑郁症发生率呈现上升趋势[1]。抑郁症不仅严重影响患者正常的生活和工作,并且严重的情感障碍极易导致患者出现自杀企图或行为,威胁患者生命[2]。现阶段,临床以完全治愈为主要治疗目标,但由于多种因素影响,仍有20%~50%的患者存在残留症状,抑郁症残留症状在增加患者痛苦的同时加重患者病情反复的风险,对患者认知、社会功能等均具有较大的负面影响[3,4]。尽管目前临床对抑郁症患者残留症状的治疗给予了一定的重视,相关研究也随之开展,但目前缺乏对抑郁症患者残留症状发生因素的认识。为此,本研究选择2019 年6 月-2021 年3 月我院收治的抑郁症患者进行研究,分析抑郁症患者急性期治疗后残留症状发生的影响因素,旨在为该病的诊疗提供参考,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择2019 年6 月-2021 年3 月中山市小榄人民医院收治的抑郁症患者作为分析对象。根据是否存在残留症状(QIDs 得分>5分)将634例患者分为残留组(n=248)和非残留组(n=386)。纳入标准:①符合《International Statistical Classification of Diseases and Related Health Problems,ICD-10》抑郁发作(F32)或复发性抑郁障碍(F32)[5]诊断标准者;②资料收集完整者;③急性期且有效治疗8~12 周者;④生命体征稳定者;⑤治疗后较治疗前病情恢复≥50%者。排除标准:①先天精神、智力异常者;②合并恶性疾病者;③合并其他精神疾病;④拟参与或已参与其他临床研究者;⑤自行中断治疗、退出、中止研究或死亡者。本研究经医院伦理委员会审核批准,患者本人自愿参与本研究并签署同意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