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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城市公共文化服务可及性的协同营建模式刍议
——以商业综合体城市阅读空间为例

2021-11-18王桢栋蒋妤婷陈有菲

关键词:综合体书店商业

王桢栋, 蒋妤婷, 陈有菲

(同济大学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上海 200092)

一、 研究背景

(一)可及性作为公共文化服务效能评估的指标

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要求政府“提供公平可及的公共服务”[1]。为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利,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需考虑与公民需求、特征和分层等的“适合度”问题,即服务的“可及性”问题[2]。

可及性不仅要求保障公民能便捷及时地获得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供的服务,还要求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务能满足公民的公共文化需求[2]。公共文化服务可及性作为一个评价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城乡居民之间“适合度”的概念,已经成为评价公共文化服务效能的重要指标,具体可从可获得性(Availability)、可接近性(Accessibility)、可接受性(Acceptability)和可适应性(Adaptability)(1)可获得性关注服务的容量,如服务设施和服务人员的种类与数量。可接近性关注公民使用服务的受阻情况,如时空距离、交通成本、是否存在歧视。可接受性关注使用者的心理感受,如服务内容、服务人员素质、服务过程是否符合使用者的社会文化期待。可适应性关注机构的动态调整能力,如是否能根据需求的变化适时地调整管理机制、服务程序和服务技术,以及制度设计能否根据反馈适时地修正。四个相互联系的维度进行分析和评价[2]。

(二)通过政府市场相互补位实现可及性的提升

“十二五”以来,在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显著成绩的同时,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的利用率不高和未融入群众生活的问题依旧存在,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发挥仍然不足[3]。政府责任与市场机制未能有效衔接,是造成我国当前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效能不足的主要原因。一方面,由政府主导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有时存在“重建设,轻管理”[4]的问题,大包大揽的管理方式难以回应公众的实际需求。此外,一些非营利性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与人流量巨大的城市交通结点错位,进一步造成其可及性降低[5]。另一方面,市场敏感地应对公众日益增长的文化服务需求,在商业地产中衍生出大量富有创意并广受好评的文化产品和业态[6]。但由于文化业态营利能力有限且抗风险能力较弱,往往公益性偏弱或持续性不足,造成其可及性有限[7]。

可见,要系统改善我国公共文化服务的可及性,除了政府需要加强服务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外,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的同时创新供给模式也是重要途径(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总则第十三条明确指出:“国家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在建设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过程中,应当构建政府与市场、社会与个人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通过政府与市场互相补位实现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8-9]。

(三)基于商业综合体的公共文化服务协同营建

近年来,在以商业综合体为代表的城市核心地块开发中,文化艺术业态的引入成为热点。运营商主动举办各类文化服务活动来吸引消费者,政府也开始主动参与到商业综合体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中(3)如“上海艺术商圈”项目由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发起,携手上海市商务委共同在全市范围推进,通过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促进优质文化艺术项目入驻全市各主要商圈、购物中心等,推动商业设施由传统模式向体验经济转型,打造城市公共空间的文化底蕴,提升公众文化素养。。商业综合体(4)商业综合体是以购物、餐饮和文娱等商业功能为核心,兼有城市中不同性质、不同用途的社会生活空间的建筑综合体。现代商业综合体进一步发展的高级形态是城市综合体——以地产经营为基础,以持续开发为理念,复合城市四大基本功能(居住、工作、游憩和交通)中至少三类,并通过激活城市公共空间,高效组织步行系统,以实现以经济集聚、资源整合和社会治理为目标的城市系统建设。作为全球范围高密度人居环境下的重要城市开发模式和公共建筑类型,随着城市性日趋加强,已经成为城市基础设施的有机延续和功能高度混合的城市空间,为公众提供了丰富多样的公共空间和出行选择[10-11]。

面对我国提出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人员流动较大的公共场所、务工人员较为集中的区域配备必要的设施,采取多种形式,提供便利可及的公共文化服务”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第三章第三十六条),商业综合体正是实现政府与市场互相补位的极佳载体,也是通过多方协同营建来实现公共文化服务有效供给的重要平台。(图1)政府应积极推动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和商业综合体的结合。本文将以商业综合体城市阅读空间(5)城市阅读空间是近几年由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的在传统公共阅读空间之外以公益性阅读服务为主,同时兼顾交流活动与休闲等多种功能的服务半径较小的复合型场所。它的出现拓展了公共阅读服务,弥补了公共图书馆在覆盖面、便利性以及亲和性等方面的不足。详细请参考陆和建、王凯:《第三方空间视角下我国城市阅读空间发展策略研究》,《图书馆》,2020年第6期,第67-71页。(下文简称“综合体阅读空间”)为例,来进一步讨论可提升公共文化服务可及性的协同营建模式。

图1 商业综合体与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的协同营建

二、 综合体阅读空间的多元价值创造

(一)综合体阅读空间协同营建的可行性分析

综合体阅读空间,是以商业综合体为载体的可提供公益性阅读服务并兼顾交流活动与休闲等多种功能的复合型场所[12]。本文将重点讨论其中由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协同营建的城市阅读空间。区别于传统的由政府出资建设并主导运营的独立公共图书馆,综合体阅读空间在业态、空间、建设和运营等方面与商业综合体整体有着密切的联系,因而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更易吸引社会资本的投入和社会组织的参与(6)《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2018年修订)总则第四条规定: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筹资金设立公共图书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图书馆建设,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政策扶持。。

基于混合使用开发的思想,商业综合体可以使原本在寸土寸金的城市核心区域内难以生存的公益性功能获得生机[13],这是综合体阅读空间得以实现的经济基础。同时,综合体阅读空间也能通过吸引人流、提升访客停留时间和重复到访率来为其他商业性功能提供支持,促进商业综合体多元化发展并实现共赢[14]。此外,综合体阅读空间还能在环境维度上推动土地和空间高效复合使用以实现共享,在社会维度上推动政府和社会多方合作以实现共建,在治理维度上推动形成更有效的基层社会治理机制以实现共治,从而有助于实现我国综合密集型城市的发展目标[15]。

可以说,综合体阅读空间是有效回应我国公众对教育类公共文化服务高可及性需求(7)在团队以往的研究中可以发现,我国公众对商业综合体教育类文化服务需求很大。一方面,在博览、观演、教育和生产四类文化服务功能中,我国商业综合体仅教育功能一项复合频率就明显高于国外;另一方面,全国范围的问卷调研结果显示,各年龄段人群对商业综合体教育类文化服务的需求均超过三成,其中36~55岁人群的需求达到五成。的新型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是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协同营建的创新载体,也是商业综合体应对互联网时代和低碳城市生活的积极尝试[16]。

(二)综合体阅读空间协同营建的可及性提升

相较于政府主导的公立图书馆在服务提供方面的可接近性较弱和服务利用方面的可适应性不足的情况(图2),以及社会资本主导的书店等业态在服务提供方面的可获得性不足和在服务利用方面的可接受性较弱的情况(图3),综合体阅读空间更具优势。在其协同营建过程中,通常由政府提供政策和资金扶持,商业综合体提供场地和辅助设施,图书馆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在前两者搭建的平台基础上有效输出服务。各方可相互促进,全面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的可及性。(图4)

图2 公共图书馆的公共文化服务可及性评价框架示意图

在综合体阅读空间协同营建过程中,政府已不再是绝对主导。通过政府角色转型对事业单位和综合体的协调组织来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可及性提升具有如下优点:一是对比普通综合体书店,事业单位的加入提升了文化服务的可获得性,增加了文化设施种类和服务人员数量,并缓解了资金压力;同时,图书馆也获得了额外的公共文化服务从业人员(8)根据图书馆需要,综合体可额外雇佣服务人员。此外,综合体提供了场地和服务设施的支持,也间接为图书馆配备了服务人员。。二是对比普通图书馆,综合体的支持提升了文化服务的可适应性,使之可及时获取公众的服务利用行为和服务满意心理变化信息;同时,综合体也获得了可长期运营的稳健的文化业态。三是对比普通图书馆,综合体的环境提升了文化服务的可接近性,缩短了公众到达阅读空间的距离,并节省了其交通和时间成本;同时,事业单

位的融入也提升了综合体的公益性和公共性(9)商业综合体的商业地产属性,决定了其对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社会弱势群体具有一定程度的排斥性。。四是对比普通综合体书店,图书馆的融入提升了文化服务的可接受性,拉进了公众与综合体的心理距离并使其服务更符合公众期待;同时,市场环境可改善图书馆服务内容和过程的公众满意度。

图3 商业综合体的文化服务可及性评价框架示意图 (来源:作者自绘)

图4 综合体阅读空间的公共文化服务可及性评价框架示意图 (来源:作者自绘)

下面,笔者将结合综合体阅读空间的实例来对其协同营建展开讨论,并进一步分析符合我国国情的提升公共文化服务可及性的协同营建模式。

三、 综合体阅读空间的协同营建模式

根据公私合作(PPP)模式的一般规律,可将综合体阅读空间的协同营建从时间维度上划分为开发和运营两个阶段,其主导对象可划分为政府、企业或社会组织三类(10)国际上将现代社会分为三大部门:第一部门属于公共权力领域,即政府。第二部门属于私人领域,即企业。第三部门属于社会领域,又称第三组织,相对于政府具有独立性,相对于企业具有非营利性。我国将这类具有志愿性的组织,如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统称为社会组织。详细请参考乔东平、高克祥等:《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合作:模式、机制和策略》,华夏出版社,2015年。。将开发与运营阶段的基本模式交叉组合,可获得不同类型的协同营建模式。(图5)其中,开发阶段主导指在项目筹划阶段承担开发策划、组织协作、项目决策等工作;运营阶段主导指在基础设施建成后进行运营设计、服务提供、经费管理等工作。

图5 综合体阅读空间的开发和运营模式组合

基于该定义,主导方必须拥有足够的资源和技术储备,且各参与方利益诉求得以满足,否则营建模式难以成立。例如,开发阶段由社会组织主导的模式(DcMa,DcMb,DcMc)较为罕见。原因在于,社会组织具有公益性和非营利性,资源储备有限,难以引导企业、政府这样实力雄厚的部门进行开发。“企业主导开发,政府主导运营”(DbMa)模式受限于政府人力资源不足的现状,政府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公益性理念与企业营利目标存在矛盾。“政府主导开发,企业主导运营”(DaMb)模式受限于企业运营很难长时间保证公共文化设施的公益性,而政府更倾向于由自身或选择较为中立的社会组织来运营项目。因而,以上两种模式的实践也并不多见。

下文将结合国外实例,对几种模式的具体运行方式进行说明。

(一)企业主导开发,社会组织主导运营(DbMc)

该模式中,开发阶段由企业提案、联系合作方,运营阶段由社会组织主导、安排工作人员和服务内容,政府辅以政策、资金或专业指导。该模式能够发挥社会方的市场敏感性优势和创造力,呈现出灵活的经营方式并可提供多样化的服务内容。(图6)

美国华盛顿州金县图书系统(KCLS)(11)该系统由金县选民和县专员委员会建立,KCLS董事会成员和社区领导人组成的委员会决定开发计划,非营利机构KCLS基金会通过争取公共税收、发行债券和组织募捐等方式为该系统筹集资金。在运营阶段,KCLS会聘请专业服务团队,并与社区、教育机构以及志愿团体合作,为读者带来公益性服务。是为金县居民提供图书馆服务的非营利机构,目前共有50家图书馆,其中包括两家与商业综合体合作的项目。Library Connection @ Crossroads所在的十字路口购物中心具有市政、餐饮、观演等多种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功能,深受居民喜爱。2001年,开发商主动联系KCLS打造购物中心图书馆。该阅读空间以流线型造型为主,强调开放、便利的使用体验,并针对居民再教育需求,提供相应书籍和设备。运营阶段,经费来自政府支持和

慈善机构及当地居民的捐赠。KCLS基金委员会和相关部门定期组织会议,商讨发展目标和经费使用方式,确保图书馆平稳发展。该馆总面积为3740平方英尺,仅在2015年,就有56.4万人次访问[17]。项目建成后六个月,当地图书馆使用量即增加一倍多,这一成果促使KCLS主动与商业综合体开展合作,并于2017年建设了Library Connection @ Southcenter。新馆以通透的幕墙和开敞的空间显示出更加开放的姿态。

(二)政府主导开发和运营(DaMa)

该模式下,政府拥有绝对主导权:由政府有关部门主导开发,并通过委托建设、采购服务、政策引导等方式组织社会方配合项目的完成,具体运营工作由政府文化事业单位主导。凭借社会力量的帮助,该模式提升了项目的公益性和专业性。(图6)

位于日本东京武藏小杉站的东急广场(12)武藏小杉站位于神奈川县川崎市,是东急电铁站点之一,2017年日平均客流量高达17.6万人次。在2005年获政府批复,确定开展再开发促进项目(13)再开发促进区制度以公共设施缺乏或不完善的地区为对象,通过公共设施与住宅一体化开发,实现土地高效利用和城市功能更新。在划定地区规划的一体化开发和再开发区域后,根据地区内部的公共设施规划,政府会相应放宽建筑功能、容积率等限制,引导项目的良性发展。,进行站前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建筑复合化建设,其具体措施包括:扩大站前空间并加建地铁站连接建筑的通廊,增强人群回游性;对业态进行更新,

在建筑低区建设商业和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将高区设为住宅,5至6层引入川崎市立中原图书馆。图书馆总建筑面积4497平方米,位置独立,设有连接城市公共空间的自动扶梯和楼梯,方便读者到达。该馆开发由政府出资,委托东急电铁公司进行一体化建设,运营则由政府部门川崎市教育委员会负责。对于东急电铁公司而言,虽然让出了部分颇具商业价值的空间,但图书馆的面积并不计入开发容积率,同时政府还给予项目容积率提升奖励。

(三)政府主导开发,社会组织主导运营(DaMc)

该模式中,政府在开发阶段作为发起者对整个项目进行监督引导,在运营阶段为社会组织提供辅助支持。运营阶段恰当的角色转换,有助于社会组织发挥其灵活性和创造力,提供更适合公众需求的服务,并减轻政府的负担。(图6)

据新加坡国家图书馆官网最新数据,新加坡图书馆系统(14)新加坡图书馆系统隶属于新加坡国家图书馆管理局(NLB),实行总分馆制,各馆统一标准且注重个性化发展。场馆均匀分布在新加坡岛,多设置在公共交通节点和商业综合体等交通便捷、人员密集的场所中。目前共有27所图书馆,其中17所位于商业综合体中。规模最大的是位于乌节路Orchard Gateway Mall中的乌节路图书馆。该馆于1999年开馆,是新加坡第一家由政府出资在商业建筑中租赁空间开办的图书馆。据统计,

这类图书馆空间仅占全国图书馆总面积的19%,但读者访问人次及借阅量占比却高达42%和39%[18]。2016年起,新加坡新建图书馆不再单独建设,而是采取与地产开发合作的方式:如果开发商在商业综合体中预留图书馆空间,政府将适当增加建筑容积率[19]。

新加坡图书馆系统依赖法人机构——新加坡国家图书馆管理局(NLB)(15)NLB是一个独立的法定机构,其主要成员和董事由政府任命,其各项事宜受政府监督。新加坡独立法定机构依法享有人事自主权、经济自主权,不受政府机构干预并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同于民间机构或者公司,独立法定机构因为涉及公共业务而受到政府的管理和考核,按目标核算公共服务绩效。进行管理。NLB兼具政府部门的权威性和独立文化机构的灵活性,其职责包括意见征求、参与方案协商、政策制定、培育志愿团体等,以促成协作。NLB在项目筹建阶段开展调查,基于调查结果与综合体方协商方案,并为其争取优惠政策。例如,盛港图书馆开发商原计划在综合体内建设电影院,后基于NLB开展的居民意见征询,改为图书馆,使用情况远超预期。运营阶段,NLB在主动参与管理的同时也会培育志愿团体,协助其保障图书馆的日常运营和特殊活动的举办。如位于Chinatown Point的Library @ Chinatown,没有常驻工作人员,完全由社区力量和志愿机构进行自治,是新加坡也是全球首个完全由社区志愿者管理运营的图书馆。

四、 我国综合体阅读空间协同营建现状

近年来,随着市民学习、阅读的需求不断提升,涌现出大量综合体阅读空间。以下将对几种具有代表性的实践进行分析。

(一)书店开放空间

该类实践采用的“企业主导开发和运营”(DbMb)模式是我国最常见的综合体阅读空间营建模式,呈现为新型书店中的开放阅读空间,在开发商和政府的多重支持下获得了较好的发展机遇(16)商业综合体为提升整体氛围,以租金优惠等策略主动吸引书店入驻。国家为帮扶实体书店,发布《关于支持实体书店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支持实体书店发展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这类空间普遍装修精美且配套设施完善,并与商业综合体整体的业态有着较深的互动关系。

作为新型书店的代表,诚品书店在与商业综合体结合方面达到了很高的水平。其创立于我国台湾地区,早期以私人资本运作方式进行开发运营,政府部门较少参与(17)诚品由人文艺术专业书店发展而来,以“人文、艺术、创意、生活”为核心价值,由推广阅读出发,致力于在“书与非书之间”复合创新,发展至今已成为涵盖书店、画廊、文艺展演、零售、文化创意品牌、文艺旅行、人文住宅、餐酒美食等以文化内容为基底的复合式文化场域。。进入大陆后,诚品在

土地、税收、政策方面都获得了政府部门的极大支持,其中较为典型的是苏州诚品生活项目。该书店位于金鸡湖旁,土地使用规则是为项目量身定制——开发项目的裙楼只能用做文化商场建设。在政府的协调下,苏州开发商圆融集团通过挂牌方式拿到该宗地,成交楼面价格仅为周边同类项目地价的一半。随后,圆融集团再将100%股权转让给诚品集团,由其自主开发运营,并与日本地产开发商三菱地所共同开发该项目[20]。运营方面,苏州诚品以生活博物馆为概念,邀请著名建筑师设计。业态以图书为核心,融合大量特色经营品类,整合形成具有品牌特色的文艺生活空间,使其可以提供成规模的阅读空间。同时,书店定期组织讲座与表演,为顾客提供高品质的文化服务。

然而,在实体书市场持续收缩的大背景下,庞大如诚品也难以抵挡冲击:2020年,曾被评为“亚洲最佳书店”的台湾诚品书店敦南店宣布闭店。相比之下,运营水平有限、营收不足的普通商业综合体书店,在提供公共阅读空间时则会更加谨慎,通过增加收费项目、强调空间视觉效果来提升收益,而这可能会弱化其实际服务。

(二)图书馆系统拓展

该类实践源自近年来我国的图书馆阅读推广工作,采用“政府主导开发和运营”(DaMa)模式。具体方式是,由政府文化部门牵头联系综合体,在其中建设图书馆,后期由社区或图书馆机构工作人员运营,为市民提供便利丰富的阅读体验。

上海大宁路街道于2017年开展了“文化共同体”项目,鼓励多方参与,促进文化事业多元共融发展。基于居民意见调研结果,街道联合大宁国际广场合作推出总面积约340平方米并拥有3400余册藏书的“宁的书房”,为周边上班族和居民提供便利服务。目前,“宁的书房”由社区和专业图书服务人员组织管理,大宁国际广场则以零租金提供场地,并与上海图书馆联网,实现馆际互借[21]。

自2017年起,上海市闵行区以联合政府、图书馆与企事业单位三方力量共建的形式开展了“城市书房”公益图书馆项目。其中,“城市书房碧江馆”位于江川地区最大的商业综合体碧江生活广场。该馆面积约160平方米,毗邻多个地铁公交站点,位于商业广场一楼沿街处,便于读者到达。书房24小时开放,无人值守,由读者自助借阅[22]。“碧江馆”与一同落成的“城市书房凤凰馆”均被纳入江川图书馆系统。开放首月,两馆图书流通量相当于江川图书馆同期流通量的20%,江川图书馆借书证的办理量同比增加150%[23]。

上述案例建设成果尚佳,但实际运营情况仍待改进。“宁的书房”所举办的活动持续性和趣味性不足,当前仅开放有限的预约使用名额,无法满足周边居民的需求。“城市书房”则以自助服务为主,场馆维护和活动组织难以开展。当前,两所图书馆均在筹备志愿者团队,以协助运营。

(三)公共图书馆与书店合作

该类实践同样与我国公共图书馆阅读推广工作相关,是“政府主导开发,企业主导运营”(DaMb)的模式:由图书馆机构出台合作方案,提供书籍;由书店提供场地和人力,主导运营。

成都图书馆“城市阅读空间”是国内首创的公共图书馆进驻实体书店合作模式。项目要求书店提供能够容纳10个座位且面积不低于20平方米的场地作为阅读空间,要求其负责场馆安保和图书借阅注册工作,每年通过与图书馆合作或独立组织开展不低于20场公益阅读活动。成都图书馆将该空间纳为成都图书馆分馆,向每个城市阅读空间提供约2000册图书,并实现通借通还。服务开展后首月,成都图书馆微信平台的新增关注量较上月增长25% ,而服务数据综合排名前5位的书店均位于商业综合体内[24]。

该项目实施过程中,图书馆与书店保持联系,采取定期监督、随机抽查等方式,发现有商家减少阅览座位、服务人员专业知识不足等问题。同时,由于公益阅读空间后期置入书店,较难融入书店精美的主体空间,二者虽共处一室,却不能在业态和经营上实现互补。这些问题仍需通过协商等方式解决。

五、 我国综合体阅读空间协同营建建议

对比国内外实践可以发现:国外多见社会组织主导的项目,原因在于,其社会组织发展时间相对较长,公众接受度高;而在国内,依靠政府强大的组织行动力,在国外少见的“政府主导开发,企业主导运营”模式(DaMb)得以实现。因此,综合体阅读空间协同营建模式的选择必须结合实际情况。我国尚处于社会转型期,社会力量在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时仍受到体制机制、政策法规、技术能力等诸多条件制约[25]。政府在坚持主导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的同时,结合实际情况和制度优势,挖掘庞大的市场和众多从业者的潜力,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一)平衡宏观政策和公众需求

现阶段,我国有关公共文化服务的宏观政策和实际公众需求之间尚未做到有效衔接。学界对于公共文化服务的关注重点聚焦于对其“公共性”的界定及其提供主体的讨论。经济学层面,将公共文化服务定义为公共物品,使之与经营性的非公共物品对立,将公共文化服务简单理解为由政府或事业单位等公共部门向全体公众免费提供的观点,否定了公共物品也可由社会私人资本或社会组织供给并收取合理费用的可能性。管理学层面,对政府主导文化政策服务和文化市场监管服务的片面理解,把政府需要承担文化建设与发展的管理职能等价于将政府作为公共文化服务的唯一主体,从而否定了在不同公共政策导向下发挥主体作用的也可能是社会资本和第三方组织的可能性[26]。

对于“公共文化服务”是否“公共”这一问题,关注重点应该从“供给”的视角转向“受众”的视角。“是否公共”和“是否免费”之间不能划等号。“是否公共”和“是否由政府主导”之间同样不能划等号。“是否公共”应该以“是否为广大公众提供所需要的基本文化服务”为判断依据。

(二)转化制度优势为治理效能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有关“在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讨论持续开展,在城市现代公共文化服务的创新供给方面亦是如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在公共文化服务建设方面的主体地位和具体任务,未来各地政府必将更为主动地参与到商业综合体公共文化服务的共建中。会有越来越多的政府主导开发和运营(DaMa)的专业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融入新建商业综合体之中。而随着商业综合体开发日趋复合,在传统产权明确的独立型空间组合模式基础上,也将会出现产权复杂的复合型空间组合模式,从而推动发挥社会团体作为第三方组织协调作用的协同营建模式(DaMc)的发展。需注意的是,政府主导运营项目的优势在于可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优质资源,以加强公共文化服务的普及性。因此,对商业综合体及其提供的活动场所的选择要充分做好对目标服务人群可及性的宏观把控,而不应过于关注对商业综合体本身吸引力的提升。政府应基于公众需求来支撑在城市不同区位、地块和项目中对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的规划和设置,并进一步探索和完善“强”政府主导下的商业综合体公共文化服务协同营建模式。

(三)发挥社会层面的积极作用

在强调政府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供给过程中的主体地位的同时,还应充分认识到企业和社会组织的补充作用,并加强政策的引导作用。一方面,政府在大力推动由政府主导的专业类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时,需要通过有效的政策提升企业的合作意愿,并尽早引入社会组织参与,甚至可以尝试由社会组织来主导项目运营(DaMc)。另一方面,政府还需要进一步关注服务类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的建设,在积极引导企业主导开发和运营的模式(DbMb)良性发展的同时,鼓励由社会组织来主导项目运营的协同营建模式(DbMc)。政府可提供适当的资金扶植、税收减免,同时采用购买服务等方式,促进企业主导开发的协同营建模式,以实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这类模式可有效缓解政府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压力,实现公共文化服务数量的稳步提升,并可通过市场的自我调节来实现对于公众需求的满足。与此同时,政府应通过必要的监管手段对企业主导开发和运营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DbMb)进行监督,确保政策奖励的公平性和公共文化服务的公益性,并注意引导和扶植由企业开发和运营的营利性文化服务业态,使之能更好地服务公众需求并获得合理的收益。

六、 结论与展望

后疫情时代,随着网络资源愈发丰富,作为传统知识传递媒介的实体书的影响力日益削弱。相较而言,在高密度城市核心区域,适合学习、思考和交流的空间已经成为比书籍等知识载体更为稀缺的实体资源,这也是生活体验式书店依旧广受欢迎的重要原因。这些空间作为一种基础设施,能够促进社会交往,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从而帮助对抗由于网络社会的兴起而带来的社会极化现象。

敏锐的商家注意到了上述需求并做出了回应:在商业综合体内或写字楼附近开设共享自习室,为周边上班族打造具有学习氛围的空间。据统计,上海2019年每月约新增10家共享自习室[27]。这一现象折射出当今城市中工作人群迫切的学习需求:他们正值人生的上升阶段,面临竞争压力,同时其时间也格外珍贵。公共图书馆的开放时间和所在区位有时无法契合其生活方式和日常出行轨迹,虽不需支付费用,却可能需花费更多时间和精力。相比之下,便捷易达的付费场所就成为大多数人的选择。

由此可见,可及性不足是造成公立图书馆对工作人群存在服务盲区的重要原因。而推动商业综合体阅读空间发展的最大价值,在于政府可主动解决社会中坚力量对公共文化服务实际需求的增长和供给不足之间的矛盾。公共文化服务可及性的提升离不开对需求的深刻理解。只有基于不同需求,创新供给方式,将公共文化服务与市民生活紧密融合,才能为公众构建方式更加灵活、资源更加丰富、学习更加便捷的终身学习体系[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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