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护理在妊娠高血压综合征产妇产后出血护理中的效果
2021-11-16陈志敏
中国医药指南 2021年29期
陈志敏
(江西省抚州市南城县中医院,江西 抚州 344700)
妊娠期高血压综合征是妊娠期特有的一类高血压病。《中国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2015》中指出,妊娠高血压在临床上主要有4种情况,包括妊娠期高血压、子痫前期-子痫、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及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1]。妊娠期高血压的诊断标准是指在妊娠20周前或者妊娠前血压持续增高,≥140/90 mm Hg[2]。妊娠期高血压大致分为4个类型:先兆子痫、妊娠高血压、慢性高血压、慢性高血压基础上并发的先兆子痫。其中先兆子痫又分为5个亚型:轻症先兆子痫、重症先兆子痫、子痫、溶血肝酶增高、低血小板计数综合征。孕妇妊娠第二期血压出现生理性降低,因此此阶段不易发现慢性高血压,但部分妊娠20周前有明确慢性高血压存在的,可以明确诊断[3]。妊娠期高血压综合征会对母婴健康带来严重影响,同时也是造成是孕产妇和胎儿发病和死亡的首要原因之一。因此本文将优质护理应用在妊娠高血压综合征产妇产后出血护理中,探讨分析其应用效果。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用随机数表法把60例妊娠高血压综合征产妇分为两组,每组30例。观察组年龄21~36岁,平均年龄(29.60±1.80)岁;20例初产妇,10例经产妇;孕周36~40周,平均孕周(37.40±2.30)周。对照组年龄21~35岁,平均年龄(28.90±1.50)岁;15例初产妇,15例经产妇;孕周36.5~41周,平均孕周(37.80±2.30)周。两组基本资料差异无统计学差异(P>0.05)。入选标准:孕妇和家属认可治疗护理方案。排除标准:孕妇和家属不同意治疗护理方案,认知障碍者,有严重原发性疾病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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