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时代的隐私权保护研究
2021-11-15蒋欣蕾
现代商贸工业 2021年34期
关键词:人工智能
蒋欣蕾
摘 要:互联网与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引领智慧时代来临,不断涌现的新型权利客体与数字人权的形成,促使隐私权作为个人信息权利的一部分随数字化发生了财产性质和人格价值上的改变,引发了新的社会问题和处理困境。本文将从数字时代的隐私权的产生与定位出发,分析数字时代的隐私权保护面临的困境,并从法律与社会制度角度探讨如何通过国家立法、平台自律以及社会监督对数字时代的隐私权保护机制进行构筑与完善。
关键词:数字人权;人工智能;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
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21.34.059
以互联网为中心的智慧社会的形成,引领世界逐渐进入数字人权的时代。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高级算法等科学技术构筑了全新的社会生产力工具形态,生产力也随之得到飞速发展,而生产力的发展又导致了许多人类社会新型权利义务关系的出现,进而塑造了更为复杂的权利义务纠缠关系。“数字人权”即是智能时代的权利产物之一。
人不再仅仅是自然及社会中的个体,在互联网构造的虚拟空间中足量的数据信息在很大程度上即能够代表人的存在,大量的数据信息在计算机数据库中被累计分析,最终形成与现实自然人共同享有某些权利义务的“数字人”,而“数字人”也由于其存在与社会产生的联系而享有某些权利、承担某些责任和义务。信息的累计与分析构筑是数字人权诞生的重要基础,因此数字人权保护的内涵亦包含了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其中最重要的区块之一就是对于个人隐私权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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