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易的“检讨”
2021-11-15汪金友
清风 2021年11期
文_汪金友
白居易在杭州做了三年刺史,他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不仅兴湖筑堤,引水灌田,而且淡泊名利,为官清廉,没有拿过一分不该拿的钱。所以卸任离开的时候,感觉心里非常坦然。
但过了一段时间之后,白居易在整理行囊时,发现了两块小石片。原来,自己当年在杭州游览天竺山时,觉得这两块石子好看,就拣回作为纪念。白居易顿时觉得自己做了一件“很不清白”的事,觉得对不起天竺山,对不起杭州,认为倘若每个游客都带走这里的山石,哪还有天竺山的秀美?于是他不禁对自己的这个行为进行了深刻反思,写下一首《三年为刺史》:“三年为刺史,饮冰复食叶。唯向天竺山,取得两片石。此抵有千金,无乃伤清白。”意思是山石虽然不值钱,但取之却玷污自己的名声,和贪污千金没什么两样。
这首《三年为刺史》只是其二,另有一首《三年为刺史》为:“三年为刺史,无政在人口。唯向郡城中,题诗十余首。惭非甘棠咏,岂有思人不?”这是检讨自己的工作,不讲个人如何动员群众,筹集资金,修筑白堤,造福百姓,而说“三年为刺史,无政在人口”,只是写了几首诗,又没有过人之处。
这样的故事,还有很多。
东汉刘宠在担任会稽(现浙江绍兴)太守期间,奖励农桑,重修水利,为官清廉温厚,深得百姓爱戴。他离任回京时,有五位山中老人,每人非要送他一百文钱,以表谢意。刘宠盛情难却,最后象征性地收了每位老人一文钱。出城之后,他就把这几文钱投入江里,以表清白。后人称刘宠为“一钱太守”,并在江边建了“一钱亭”和“刘宠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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