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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运动”前之公布“中日密约”问题

2021-11-15唐启华

社会观察 2021年4期
关键词:五四运动借款外交部

文/唐启华

“中日密约”是巴黎和会时期国人关注的焦点,与“五四运动”的爆发密切相关,然而迄今学界对这个问题的了解仍然有限。

一战期间日本乘机独霸东亚,对华威逼利诱,双方签署了一连串的所谓“中日密约”,强化日本继承原来德国在山东权益的法理依据,并扩大了日本在华政治经济利益。一战结束后,因中日在巴黎和会竞争山东问题,部分密约在巴黎公布,其后在国内也随之公布,上起废除密约及国民外交风潮,推动了“五四运动”的爆发。

值得注意的是,当时在巴黎和会与北京所公布的“中日密约”内容不尽相同。巴黎和会之“中日密约”系指中国代表团提交和会最高会议之《山东问题说帖》之附件,即中日《民四条约》《山东问题换文》及《济顺高徐二路借款草合同》等与山东有关各件。在北京公布之“中日密约”,内容更全面,而过程曲折复杂,牵动国内南北之争、派系斗争以及列强之互动,当时报纸报道与评论颇多。然而由于巴黎和会对山东问题之意向,上发“五四运动”,国人关注焦点集中在与山东问题直接相关之《民四条约》及1918年山东相关之密约。整体“中日密约”问题,至今仍未有较完整之研究。

近年来,“中日密约”相关档案逐渐公开,一些研究成果突破过去的刻板印象,重新检讨这个问题的条件比较成熟。相较于过去研究多从外交史角度,探讨“中日密约”在巴黎和会的发展历程,本文集中探讨了“中日密约”问题在北京、上海的交涉及公布历程。

“中日密约”的缘起与公开

1914年夏,欧战爆发,中国宣布中立。日本随即对德宣战,强行假道山东进攻胶州租借地及胶济铁路沿线,侵害中国中立地位。1915年初日本向中国提出“二十一条要求”,袁世凯政府努力周旋交涉,最后于5月25日签署2个条约及13件换文,统称《民四条约》。其中《关于山东之条约》让日本掌握了继承德国在山东权利之法律依据。

1916年夏袁世凯称帝失败身亡,黎元洪继任大总统,段祺瑞任国务总理,总统府与国务院冲突不断。1917年初中国追随美国对德绝交。7月张勋复辟失败,黎元洪下野,段祺瑞掌握实权,8月14日对德宣战。不久广州政府成立,南北分裂,段氏以编练参战军为名,推动武力统一。此时日本寺内正毅内阁对华实行亲善政策,大举对华借款,与北京政府签订了一连串协定与合同,由于多未经国会批准,也未公布,通常被称为“中日密约”。

与此同时,美国对德宣战后,对华影响力不断增强。1918年初威尔逊总统宣布十四项和平原则,提出崇高理想主义外交新精神,中国朝野大受鼓舞。1918年夏,德国败局已定,北京政府积极筹备参与战后和会。10月10日徐世昌就任大总统,段祺瑞退居幕后,陆征祥再任外交总长,主持和会准备工作,积极与美国联系,美国政府表达愿意协助中国参加和会并提出修改条约等要求,中国朝野对美之好感与期望甚高。但北京军界仍主张联日,北京政府外交政策在“联日”“联美”间徘徊。至11月11日欧战停火,北京决意联美与亲日同步进行。

然而美国于11月下旬发出讯号:中国不可既联美又亲日。大总统徐世昌与外交总长兼巴黎和会代表团团长陆征祥倾向“联美”。陆征祥12月1日自北京启程,次年1月11日抵达巴黎,途中逐步确定“联美制日”方针,到达巴黎后即决定在和会上提出山东问题及废除二十一条问题。

1919年1月18日巴黎和会开幕,1月28日十人会讨论山东问题,中日正面交锋。顾维钧依据法理驳斥中日成约,并表明中国愿意公布“中日密约”,强调战时与日本签订的所有协定均为暂时性质,应由和会重新裁决。和会要求中日将密约提出,交最高委员会审议。日本政府则认为中国在和会前多次承诺在山东问题上与日本合作,顾氏在和会的发言是背信;而未先与日本协商径自表示愿意片面公布两国间之密约,严重损害日本之尊严。2月2日日本驻北京公使小幡酉吉赴外交部提出强烈抗议,国人多以为日使恫吓中国不许在和会提出“中日密约”。

向巴黎和会提交“中日密约”一事,牵动国内敏感政治神经,各派系激烈角力。徐世昌与段祺瑞对宣布密约意见不同,2月3日国务会议倾向于不公开“中日密约”,但徐世昌力排内阁、外交官及军人之压力,坚持公开,于是总理钱能训2月6日电令巴黎代表团在和会上提出密约。

同时,上海南北和会正紧锣密鼓准备召开,2月5日“和平期成会”会长熊希龄电告上海和议北方总代表朱启钤、南方总代表唐绍仪,表示巴黎和会外交紧急,小幡恫吓不许中国公布密约,南北双方应将内政暂缓商议,以外交为第一问题,联电政府,速将密约宣布。

国内报纸也在春节休刊之后,自2月6日起纷纷报道小幡恫吓之事,全国舆论激愤。2月10日外交部声明:“各国代表在巴黎会议席上,争取本国利益做正确之主张,为今日国家独立自存应有之义,他国绝无干涉之理。中日两国现正谋亲善之实现,更不应有任何误解,盼望两国代表在巴黎会议场中,勿再有何等之误会。”随即日本政府表示愿意公布“中日密约”。2月15日中国代表团向和会最高会议提出《山东问题说帖》英文本,附件列出“二十一条”交涉及3件有关山东问题之“中日密约”。

直属总统府之“外交委员会”中汪大燮、林长民诸人,利用研究系及《晨报》宣传,要求废止诸密约。2月15日国务院及外交部致巴黎代表团电:各项密约已由代表团携带至欧,或由外交部前后电达,希随时相机提出大会。《京报》2月17日社论云:“重要关键惟在密约宣布以后之存废问题。日内正此项问题最紧迫之时期也。”国民外交团体应坚持到底。当时国人关注巴黎和会之山东及“中日密约”问题,国民外交各团体纷纷成立。最有影响力的“国民外交协会”2月16日在北京熊希龄宅第召开成立大会,主张“废除一切不平等条约及以威迫利诱或秘密缔结之条约、合同及其他国际文件”。

中国代表团在巴黎和会实行“联美制日”方针,否认中日成约,并公布“中日密约”,上发北京政府内主张文治和平之徐系与推动武力统一之段系的激烈争执,让经手签署密约的曹汝霖、章宗祥等处境尴尬。加以上海和议2月20日正式开议后,南方代表坚决反日倒段,要求公布参战借款,而各派系借报纸推波助澜,事态愈加复杂棘手。

上海和议要求宣布“中日密约”

当时上海南北和议正紧锣密鼓筹备中,南北代表相续抵沪,主要议题原来集中在南北停战、裁兵废督及法律等方面,但因全国舆论关注胶州问题及“中日密约”,又与英、美、日在华角力相关联,在西报鼓吹煽动之下,沪上论调激烈,内政外交相互影响,“中日密约”问题一时成为巴黎及上海两和会之关键联结,对国内政局产生重大冲击。

2月6日北方总代表朱启钤电询北京有关巴黎及小幡事件的确切情形。8日交通总长曹汝霖答复:“政府只允日使可以同意发表密约,已令代表在巴黎将所有中日关于山东密约发表;对于参战借款,日使恐国防军再作征南之用,请政府声明并无政治作用。”2月14日总统府高等顾问周自齐答复:“北京对于巴黎和会的方针是仍努力进行,惟主张和缓出之,不欲过于开罪近邻。最近数日,小幡言论日趋平和,已允我将山东借款密约及二十一条于巴黎会议宣布,并请我政府将近日实情登报,以免再有误会。”

英、美、日敦促上海议和早日开幕,订定南北裁军大纲。2月14日周自齐电告朱启钤:“英、美与日猜忌愈深,我尤须审慎坚定,不为何方利用,方有自立之地。”南方总代表唐绍仪与北方代表王克敏于和会开幕前接洽,要求:“政府将与日本所订各种密约,对和平会议推诚宣布;会议期内,请政府对日本声明,将前定之军械及军事之借款,一律停交,已交之军械,政府应有处置妥法。”

2月16日熊希龄再次致电朱启钤、唐绍仪云:北京外人意见,中国政府如无能力对付日本,或受日本胁迫而退让,惟有赖南北会议代表及民意机构力争或否认,以为补救,请南北代表暂缓商议内政,以外交为第一问题,联电政府迅速将“中日密约”公布。

2月20日上海南北和议开幕,双方总代表发表演说。2月21日第一次会议,集中于陕西问题及停战五项办法,讨论到段祺瑞借日款编练参战军,妨碍和平,要求北京政府将中日军事协定及一切附件提交查阅。2月21日总理钱能训电告朱启钤外交内政纠葛内情称:外交事原因复杂,因争论青岛而牵及参战军,又因参战军而牵及军事协定;其间英、日之论调,中央之解释,与夫政客接洽之鼓荡,又皆互有出入,而不能贯彻其主张;各密约已邮寄巴黎,请陆征祥相机提出大会,由外解决,自可无国内之纠纷。

2月22日上海和议第二次会议,唐绍仪对段祺瑞借日款编练参战军,并将之扩大,深感有碍和平,提出责难。朱启钤同意在国内宣布中日军事协约,亦表示现在若果有续提日本参战借款余额之事,自当请政府勿提。会后朱氏电询北京,2月23日钱能训复电:“欧会主张国际公开,我政府亦决将各项密约提出大会,此项军事协定条件业经电达陆使,嘱其相机提出。对外如此,对于国内要人自可据实告知,释其疑虑。”

2月24日上海和议第三次会议,朱启钤谓:接北京来电,关于军事协约事,原约及其解释,允即寄交本会阅看。南方则持续质疑参战处、中日军事协定、参战借款等问题。2月26日上海和议第四次会议,因陕西停战问题棘手,正式会议停顿。此时,中日军事协定及附件逐一曝光,由于许多密约是皖系军人签订的,内阁及各部并不知道详情,巴黎和会中国代表团不断要求提供完整信息,上海和会南方代表也为到底有多少“中日密约”与北方代表有争议。北京国务院28日将中日军事协定全文寄到上海。2月28日第五次会议,朱氏报告:中日军事协约全文已由北京寄到,计《中日军事协定文书》《陆军共同防敌协定条文》《海军共同防敌协定条文》《解释欧战终了文书》,共4件,并声明寄交欧洲专使,相关披露者,亦只此4件,此外别无附件。唐绍仪表示怀疑,朱启钤同意再向北京催问。

此会之后,因中央对陕西停战问题无确切办法,朱氏通电请辞。上海和议停顿一个多月,双方代表私下保持密切接洽。此时公布“中日密约”在国内及巴黎代表团内部都上起纷争,巴黎代表团注重山东铁路借款合同及山东问题换文,上海和会注重中日军事协定与参战借款。

3月初,北京政府找出了全部“中日密约”,电送给巴黎和会代表团。8日中国代表团向巴黎和会最高会议提出《山东问题说帖》法文本及23个附件,包括最后5件山东问题文件。值得注意的是,外交部虽然已将所有“中日密约”电告巴黎代表团,但代表团提出说帖法文本时,并未附上《防敌协定》《参战借款》《军械借款》等件。代表团陆征祥等对于这些协定及合同,事先多不知情,得知内容后十分震惊,加以时间紧迫,决定只提出与山东问题直接相关的部分。

列强的竞争与妥协

《中日防敌协定》及《购械借款》曝光后,驻京各国公使抗议中国购买日本军械。3月1日,日本使馆船津参赞会见代理部务外交次长陈箓,传达日本政府训令:军械借款尚有应陆续交付中国政府之军械,现因南方极为反对,外国人亦有疑虑,日本政府暂行停付军械,至南北实行统一之时为止,并希望中国政府勿提用参战借款。同时表示可以发表此事。3月4日北京阁议通过宣布。

3月4日英国公使朱尔典晋见徐世昌大总统,电告伦敦:上海和议中北方代表支持总统文治派,暗助南方反对边防军及中日军事协定,在南方代表压力下,中日军事协定被公开。3月6日英、美、法、意、日等协约国五强驻北京公使会议,日使承认已支付参战借款,现请中国勿提余款。外交团团长朱尔典建议五强公使共同行动,支持徐世昌对抗段祺瑞,解散参战军。日本公使婉拒称:列强不应介入上海和会任何一方,日本不会阻碍整编新军。其余四使则决定要求中国裁军,实行上海和议条件。

3月7日英、美、法、意四国公使会见陈箓,送交说帖,希望勿提用参战借款,以资促进南北统一。朱尔典代表发言云:此说帖之目的在希望能解散目前所募之三师新兵。陈箓表示明日报告大总统、总理。3月10日朱尔典报告伦敦称:总统说对于边防军,除非废除协定,无法解决;他上台后反对协定,但被协定约束,参战借款已经使用了。

3月15日外交部回复四使说帖称:感谢诸公使对于促进南北统一之关切,至参战借款如何处置,本政府自当审慎考虑。朱尔典对此答复十分不满,3月16日会晤陈箓,陈箓表示:现拟将新募之参战军三师移交政府,归陆军部管辖,可巩固中央政府之实力,让各省督军服从中央解散军队。朱使警告:“北方不特并未减兵反日事添募,此种事实殊与和平之进行自相矛盾,南方对于此节,实必反抗,恐和议终难成立。”3月16日总统府秘书长吴笈孙电朱启钤:四国劝告后,日本屡次间接表示不赞成裁撤该军,此次四国劝告,朱尔典来约,小幡仍以不干涉中国内政拒之,故未加入。

3月20日陈箓会晤朱尔典,朱使再次强烈表达不满称:四国公使曾邀同日本公使一起劝告中国,日本公使并未加入,今贵国政府答复四国说帖,其内容与日本之措辞一样,足证中国政府一切举动实暗受日本之指挥,贵国政府如此答复,本公使等万难承受。因四国公使劝告中国勿提用参战借款,中国政府以干涉内政,严词驳复。朱使不满意外交部之答复,谓系四十年来未曾遭遇的耻辱。嗣经美公使出而调停,外交部之答复作为取消,四国劝告亦行取消,作为未有此举。事实上,北方军事当局仍然继续提用参战借款编练参战军。

北京公布“中日密约”

部分“中日密约”正式提交巴黎和会后,北京政府决定乘势在国内公布所有“中日密约”,打击段系。3月8日外交部提出国务会议议案:欧战以来中日两国所订密约合同,业经外交部电达专使在巴黎发表,惟中外记者对此纷纷质问,谣言蠭起,于外交前途不无妨碍,本部意见,国内方面似亦应一律发表,以免淆乱观听。经讨论后议决通过。3月9日各报报道:政府决定将中日间一切密约在北京公布。

3月14日中日两国同时正式公布密约。北京外交部对中外记者宣布,各国密约共15种,英国2种,美国2种,日本13种。今日先发表中日共同防敌协定文件:(1)《共同防敌换文》2件;(2)《撤退军队换文》2件;(3)《陆军共同防敌军事协定》12条;(4)《海军共同防敌协定》9条;(5)《海军共同防敌协定说明书》;(6)《陆军共同防敌军事协定实施上必要之详细协定》7条;(7)《陆军共同防敌终了时期之声明》;(8)《海军共同防敌终了时期之声明》。

原定逐日陆续宣布《参战借款合同及附约》《第一次军械合同》《第二次军械合同》,然而日本公使突然阻止发表,“中日密约”发表中止,国内舆论纷起抨击。不久,日本政府训令驻北京使馆赞成中日同时陆续公布。3月20日外交部印送1917年8月28日财政总长梁启超与横滨正金银行代表订立之日币一千万元《垫款合同》。3月21日公布1918年1月6日《第二次垫款合同》。3月22日公布1918年7月5日《第三次垫款合同》。3月27日公布1918年7月19日财政部与日本正金银行订立《证券改借契约》2件。

4月7日外交部披露1918年9月28日《参战借款合同》。4月9日外交部印送《中日铁路借款换文及预备合同》,包括:1918年9月28日章宗祥与日本兴业银行副总裁小野英二郎签订《济顺高徐二铁路借款预备合同》,垫借日金二千万元;1918年9月24日章宗祥与日本外相后藤新平签订6件《中日间之铁路借款换文》,包括《满蒙四路换文》《济顺高徐铁路换文》《山东省诸问题换文》。4月12日外交部公布1918年4月30日《中日电报借款合同》《中日电报借款合同附件》。4月14日外交部印送1918年2月21日《中日无线电台借款合同》。4月15日披露1918年8月2日《吉黑两省金矿及森林借款合同》。

自3月14日至4月15日,北京外交部陆续公布了14件合同,与日本相关者10件,可视之为当时国人理解的“中日密约”内容。值得注意的是:原定发表之《军械借款合同》,并未公布。应系日本及段系反对公布所致。

4月9日停会已久的上海和议恢复,召开第六次会议。双方提出具体问题,唐绍仪提出承前续议之:(1)取消中日军事协约;(2)裁撤国防军机关及所属兵士;(3)参战借款不得提用;(4)和平会议未终了以前,双方不得借外资及发行公债;(5)山西问题;(6)湖南问题。并提出13项新问题。朱启钤也提出各项问题。双方整合编列议题次序,经周余之讨论审查,仅就军事及善后借款两案勉强达成协议。南方又提议裁军废督,而国会问题未能有结论,自4月17日起和议又陷于停顿。

同时,《济顺高徐二铁路借款预备合同》及《山东问题换文》之公布,舆论哗然。4月中旬巴黎和会最高会议对山东问题进行最后讨论,情势对中国日益不利,国人十分焦虑,又受派系宣传影响,多将山东“外交失败”归咎于山东两铁路合同以及换文之“欣然同意”,影射卖国贼之说四起。最后因巴黎和会对山东问题处分之传言,上爆国内“五四运动”。国人关注焦点集中于胶州问题,山东之外的“中日密约”多被忽视。

“五四运动”爆发之后,5月6日上海和议召开第七次会议,讨论山东问题,议决南北总代表联名致电巴黎中国代表,反对在对德和约上签字。5月13日开第八次会议,唐绍仪提出:不承认巴黎和会山东条款;中日一切密约宣布无效,并严惩当日订立密约关系之人;立即裁废参战军、国防军、边防军等八项要求。北京认为除第一项外,无法讨论。此次会议因国会问题而决裂,唐绍仪电告广州军政府:全体代表辞职。上海和议无果而终。

结语

本文聚焦于“中日密约”在国内公布的历程,探索当时外交与内政诸问题之纠结,贴近“五四运动”前以北京、上海为中心的国内语境,借此更全面地理解“五四运动”爆发的背景。

1916—1918年间北京当权派与日本比较亲善,因而有“中日密约”的签订。1918年11月下旬北京政府外交政策由“亲日”转向“联美”,1919年初陆征祥到达巴黎后,确立了“联美制日”方针。1月28日中日代表在巴黎和会最高会议中正面交锋,遂有公布“中日密约”问题之发生。

“中日密约”问题,在巴黎和会、上海和议与“五四运动”中都是焦点,但侧重点有所不同。巴黎和会中国代表团集中于与山东问题相关部分,即1915年及1918年山东诸密约是否有效?1919年2月14日中国代表团依据北京外交部提供之密约内容,向和会最高会议提出《山东问题说帖》英文本,随即发现还有遗漏,要求北京彻查,结果密约越挖越多。巴黎代表团于3月8日向最高会议提出《山东问题说帖》法文本,附件只列出1915年、1918年与山东问题相关之5件,并未提出《中日军事协定》《参战借款》《军械借款》等密约。

北京、上海则更重视中日军事合作及参战军问题。上海南北和议召开前夕,北京文治派与南方代表合作,借英美列强对日本之猜忌及国民外交风潮,逼迫武力统一派公布所有“中日密约”。上海和议主轴遂由停战、裁军与法律问题,转向公布与废止“中日密约”。

北京文治派原来希望代表团在巴黎和会提出所有“中日密约”,交由列强裁决,但代表团出于种种考虑没有提出山东问题以外各约,遂转而在国内公布。“中日密约”自3月14日至4月15日陆续公布,暴露了皖系军人与日本之密切合作关系。然而徐世昌为首之文治派,仍有需要借重段祺瑞之处,双方斗而不破,参战军改为边防军。英美列强与日本对参战军及参战借款也有争执,同样以妥协收场,最敏感之两次“购械合同”则没有公布。

4月中旬以后,巴黎和会最高会议对山东问题要作出最后决定,形势对中国不利,国人焦虑,北京学生在外交失败恐慌之下,以展现国民反对与山东有关之密约,将责任归咎于签约之卖国贼,力图外争主权、内除国贼,希冀扭转不利局势,遂有“五四运动”之爆发。

“五四”之后,国人关注焦点集中于与外交相关的山东密约与卖国贼之上。然而在“五四”前夕,防敌协定、参战军、参战借款与购械借款等,应是内政、外交更深层的争执焦点。公布“中日密约”问题显现的诸多脉络,持续发酵,对日后的政治外交军事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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