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照走光,摄影馆须担责
2021-11-15秦风
莫愁 2021年32期
文/秦风

拍摄艺术照过于暴露
家住沈阳的李婧50岁生日时,想拍一组艺术照给自己作为生日礼物。她看到“风姿”摄影馆有优惠酬宾活动,遂决定前往。
2020年5月24日,摄影馆前台工作人员接待了李婧,向她推荐了“浮世绘”风格的艺术照。工作人员介绍称,“浮世绘”原本是日本的风俗画,现在运用到了摄影技术上。“套餐价格168元至3688元不等,优惠酬宾期间打六折,100元起。”工作人员还拿出十几张样片给李婧看,样片里的女性没有衣服遮体,却并不裸露胸部及下体隐私部位。李婧表示按照效果图完全可以接受,随后选择了价格最低的套餐,预交费用100元。
四天后,李婧到摄影馆拍照。女助理让李婧脱光衣服,并摆好姿势。男摄影师随后进入影棚,从不同侧面“咔嚓”了十几下。照片不是立等可取,需要进行精修。6月27日,李婧接到摄影馆前台工作人员通知,让她去选片。李婧看到备选的照片,顿时惊呼:“这照片是怎么拍的呀?私密的地方看得清清楚楚。”工作人员解释道:“是按照你选的样片拍的,觉得不行的话,可以重拍。”李婧着急地说:“不是这么个事,摄影师是男的,他看到了不该看的。”工作人员掩嘴笑道:“拍照的老师是帅哥,他哪有兴趣看你。”李婧听了气得浑身发抖,拨打110报警。民警认为这是普通的民事纠纷,建议李婧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赔偿精神损失
连续数天,李婧的眼前总是晃动着自己裸露的照片,想到摄影馆员工都会看到,感觉太丢人了。她彻夜无眠,情绪十分低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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