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售并举”导向下住房供给转型中的“租”
2021-11-14贾康
中国房地产·学术版 2021年10期
摘要:在高质量发展阶段,城镇住房有效供给的指导方针被关注,要把握其中的要领,租售并举是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其中的租,值得进一步分析和认识。
关键词:租售并举;双轨统筹;供给体系
中图分类号:F293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1-9138-(2021)10-0037-42 收稿日期:2021-08-28
首先谈一下我理解的“租”和双轨统筹的关系。在我国住房总体制度安排框架上,是一种保障轨和市场轨双轨运行的框架,如果说住房要立足解决“住有所居”的问题,一段时间以来有关管理部门在政策导向上反复强调的租售并举,显然是聚焦在要解决好住有所居问题这样一个密切连接的重要概念,它在我们国家双轨统筹的房地产领域,具有非常鲜明的现实意义。
现在面对高质量发展阶段,城镇住房有效供给指导方针这方面,大家都在密切关注,要把握其中的要领,这个租售并举是重要组成部分,而且这里面的租,值得进一步分析和认识。
租售并举的“售”比较好理解,就是产权房的出售,也称租购并举,也就是购买产权房。
但实际上,现实生活中间稍微复杂一点、因为它既包括完全产权房,也包括共有产权房,都是以交易、购买的方式,都可以拿到产权证,但完全产权房属于市场轨上的供给,而共有产权房属于保障轨上的供给。从这个视角上观察,就已经感受到保障轨和市场轨的双轨统筹,在产权证上已经内涵着这样一种并存,它是属于我们国家住房制度改革中打造长效机制的双轨统筹框架之下供给体系存在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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