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水中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分析方法技术确认试验
2021-11-14龚任华
皮革制作与环保科技 2021年16期
龚任华
(达州市开江生态环境监测站,四川 达州 636250)
我国经济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会消耗大量的能源资源,大量有害物质的排放会严重影响环境质量。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作为评价水质优劣的两个重要污染物,被列入水污染达标排放指标中。2018年10月10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新标准:《HJ637-2018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1〕》。生态环境部要求从2019年1月1日起,各环境实验室均执行此标准。实验室在采用一种新方法前,必须对该方法进行技术确认,合格后方可申请实验室资质。因此需要进行如下试验,对质量控制指标逐项分析,用以评判实验室是否具备该实验方法的技术条件和能力〔2〕。
1 适用范围
适用于工业废水、生活污水中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检测。
2 试验原理
水样在酸性条件下(pH≤2),加入四氯乙烯进行萃取并分成两等份,一份用于测定油类;另一份加入硅酸镁吸附并除去其中的动植物油类等极性物质后,用于测定石油类。油类和石油类的质量均能分别由波数为2 930 cm-1(CH2基团中C-H键的伸缩振动)、2 960 cm-1(CH3基团中C-H键的伸缩振动)和3 030 cm-1(芳香环中C-H键的伸缩振动)处的吸光度A2930、A2960和A3030,通过校正系数计算得出;而动植物油类的质量为两者质量之差[3]。
3 实验室试验条件
开展此次试验,仪器设备及试剂的使用情况分别见表1和表2。

表1 试验设备使用情况登记表

表2 试验试剂使用情况登记表
4 技术确认试验
4.1 四氯乙烯检验
萃取液四氯乙烯必须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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