牲畜(禽)资产分类核算例析
2021-11-14项有英
农村财务会计 2021年10期
关键词:核算
□ 项有英
(作者单位: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农业农村局)
近年来,养殖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但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规定将牲畜(禽)资产按类型、成长阶段分类处理,核算过程较为复杂,部分合作社财务人员还未熟练掌握会计处理方法。笔者按照相关要求,结合实例,与大家共同探讨合作社牲畜(禽)资产的分类及账务处理。
一、牲畜(禽)资产类别
(一)幼畜及育肥畜
幼畜是指尚未成龄的畜(禽)类资产,包括未成龄的牛、马、鸡、鹅、猪等。育肥畜(禽)是指达到一定的生长期,但尚未出售的畜(禽)类,饲养目的是为了出售,属于消耗性牲畜(禽)资产。
(二)产畜(禽)和役畜
产畜(禽)是指用来生产畜(禽)类农产品的生产性农业资产,如母猪和母鸡用来生产小猪和产蛋,生产出人们需要的农产品。役畜则是指供人役使出力的牲畜,如用来耕地和运输的牛、马、驴、骡,属于生产性牲畜资产。
除以上外,对蜜蜂、狐狸等特色养殖或出于开展特色旅游目的而饲养的动物,也应该按照消耗性和生产性特点分类,归到以上相应的类别中管理。
二、牲畜(禽)资产的计价
1.外购的幼畜及育肥畜,应该按照购买时实际支付的价款和应该负担的运杂费等构成其初始成本。
2.自行繁育和养殖幼畜,按照平时各项支出(包括应该负担的各项摊销费用)累计计算成本。
以上幼畜及育肥畜在饲养期间发生的饲养费用要进行资本化处理,计入牲畜资产价值中。
3.幼畜成龄转为产役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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