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在园林绿化中的应用效果评价
2021-11-13蔡守峰萧优平贺文员宋福强
中国农学通报 2021年29期
关键词:园林绿化
蔡守峰,萧优平,贺文员,陈 枫,宋福强
(1深圳市大鹏新区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广东深圳 518000;2深圳市博林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广东深圳 518000;3黑龙江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哈尔滨 150080)
0 引言
园林垃圾是指在城市绿化美化和园林生产管理过程中,所产生的树枝、根茎、落叶、碎草等有机垃圾[1]。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发展,城市绿地面积稳步增长,园林绿化垃圾的总量随之显著增长,已经成为巨大的城市污染源。目前,中国城市园林垃圾的处理方式主要是通过焚烧、填埋、弃管和少量的资源化利用。除了资源化利用以外,其他3种处理方式均会花费大量的时间、人力和经济成本,还会严重危害土壤、空气及地下水资源等。此外对于资源化利用的产品应用进行合理的科学评估是确保这种处理方式进一步推广的重要前提。目前一些发达国家已经有相对成熟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方法对园林绿化垃圾进行资源化利用,例如美国环境保护署于1994年颁布了园林废弃物和城市固体废弃物堆肥“EPA530-R-94-003法则”,对园林垃圾的收运、分类、发酵和后序加工都在法律法规中提出了具体要求[2-3];日本于1991年颁布了“废弃物处理法(修订版)”,对园林垃圾的处理提出了“等级化”原则;欧盟在园林绿话垃圾的处理主要有填埋、焚烧和堆肥[4]等。
中国的园林绿化垃圾的资源化利用相对欧美国家起步较晚,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发布了建城[2007]215号《关于建设节约型城市园林绿化的意见》,文中指出“鼓励通过堆肥、发展生物质燃料、有机营养基质和深加工等方式处理修剪的树枝,减少占用垃圾填埋库容,实现循环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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