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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两次污普数据看江西省工业固废治理变化情况及建议

2021-11-13陈武权

江西化工 2021年5期

杨 斌 陈武权

(1.江西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南昌 3300291;2.江西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与规划院,南昌 330029)

前言

固废即固体废弃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其来源一般分为四大类: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医疗废物以及危险固废[1],其中工业固废分为一般工业固废和工业危险废物两种。一般工业固废是指未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 5085.7-2019)、《固体废物腐蚀性测定》的鉴别标准和防范判定不具有危险特性的工业固废[2]。而我们此次分析的对象是指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赤泥、磷石膏、钢渣,尾矿等。

当前受资源禀赋、能源结构、发展阶段等因素影响,我国大宗固废累计堆存量约600亿吨,年新增堆存量近30亿吨[3][4],其中,赤泥、磷石膏、钢渣等固废利用率仍较低,占用大量土地资源,存在较大的生态环境安全隐患。而固体废物是当前环境污染中的主要问题,具有较强的危害性,可以引发土壤污染、水污染,甚至是大气污染。

未来十年,我国将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主题,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任务更加迫切。根据国家“十四五”规划[5][6],预计到2025年,我国煤矸石、粉煤灰、尾矿(共伴生矿)、存量大宗固废有序减少[7]。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建筑垃圾、农作物秸秆等大宗固废的综合利用能力显著提升,利用规模不断扩大,新增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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