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期与分期行颅骨修补术及脑室-腹腔分流术治疗创伤性脑损伤脑积水的疗效比较
2021-11-13张建波杨平来周立田
实用临床医药杂志 2021年19期
关键词:手术
张建波,杨平来,曾 武,焦 磊,周立田
(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人民医院 神经外科,江苏 南京,211200)
去骨瓣减压术是治疗颅脑损伤、颅内出血、脑梗死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所致恶性颅内压升高的重要方法[1]。去骨瓣减压术后颅骨缺损较大,可能引发头痛、头晕、癫痫等一系列临床表现,即颅骨缺损综合征[2]。此外,颅骨缺损下面的脑组织由于缺乏保护,易发生继发性损伤。因此,去骨瓣减压术后颅骨缺损是颅骨修补术的主要指征。脑积水是继发于各种神经外科疾病特别是颅脑损伤的常见并发症,脑室-腹腔(V-P)分流术是治疗创伤性脑积水的常用方法[3]。相关研究[4]表明,去骨瓣减压术后患者继发脑积水的风险显著增加,此类患者需接受颅骨修补术和V-P分流术,但目前临床对于这2项手术宜同期或分期实施仍存在争议。本研究观察了同期与分期行颅骨修补术及V-P分流术治疗创伤性脑损伤脑积水患者的临床疗效,旨在为临床医生制订手术方案提供参考,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前瞻性选取2016年12月—2020年8月于本院接受颅骨修补术和V-P分流术的53例患者作为研究对象,根据是否同期手术将患者分为同期手术组21例和分期手术组32例。同期手术组男14例,女7例,平均年龄(51.35±7.83)岁;分期手术组男20例,女12例,平均年龄(52.38±8.52)岁。纳入标准:① 创伤性脑损伤患者脑积水经CT或MRI检查明确诊断;②去骨瓣减压术后6个月内接受同期或分期手术者;③神经系统症状恶化或功能恢复受影响者。排除标准:① 因外伤引起的急性脑积水患者;② 合并颅内感染者;③合并严重心、肝、肾功能障碍或血液系统疾病者;④ 临床资料不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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