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企业如何做好共同富裕探路先锋
2021-11-13主持人陈红艳姚珏
非公有制企业党建 2021年10期
主持人 陈红艳 姚珏
《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明确,要“全面落实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健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打造民营经济发展生态最优省,鼓励民营企业放心大胆发展,支持民营企业在培育中等收入群体、促进共同富裕上发挥更大作用”。随着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的进一步落实,民营企业迎来新的发展机会和发展环境,同时也被赋予新的历史使命。在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大背景下,本期圆桌会邀请省直机关、组织部两新工委及非公企业,共同探讨民营企业如何扮演好共富路上的先锋角色。
邀请嘉宾:
浙江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工商联党组书记 陈浩
湖州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两新工委书记 沈秋
奥克斯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 郑坚江
传化集团党委书记、高级副总裁 陈捷
Question A
到2025年,浙江要实现地区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最低倍差缩小到1.55以内。共同富裕,意味着『既要陆海统筹,又要区域协调』,那么在消弭区域间的发展沟壑,尤其是支持浙江26个山区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方面,两新组织可以做些什么?
陈浩:
发达的民营经济和宝贵的浙商资源是浙江走向共同富裕的“法宝”。在共同富裕这项复杂的工程中,民营企业一是应有先富带后富的使命担当,展现共同奔跑姿态。今年以来,省工商联率先开展助力26 县跨越式发展专项行动,通过“知名浙商走进26 县”等系列活动,引导民营企业捕捉山区发展机遇,逐步形成主动投入、集聚资源的良好氛围和示范效应。……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