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出、效益指标间应关注的逻辑关系
2021-11-12郭江文
山西财税 2021年9期
■郭江文
《财政部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11〕416号)将预算绩效定义为“预算资金所达到的产出和结果,是以支出结果和效果为导向预算管理模式”,着重阐明了“支出结果和效果”在预算绩效管理中的重要地位。产出、效益指标是支出结果和效果的量化表现,是公正、客观的绩效评价结果的基础,直接关系到考核问责、激励机制的引导,是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的重要依据。
一、产出、效益之间的逻辑关系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根据绩效评价分值(总分为100分)将评价结果等级一般划分为四档: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合格)、60分以下为差(不合格)。这种分值和等级量化、定性对应关系的划分,客观的体现了绩效评价分值、等级对应的绩效评价结果的优劣。但是,对各指标间存在的逻辑关系没有做进一步的阐述。实际工作中,产出、效益之间的关系千姿百态,管理行为和结果上,投入、过程、产出、效益乃至满意度之间不对等、不合逻辑的现象经常存在,也就是“有投入、不一定有过程,有过程、不一定有产出,有产出、不一定有效益”,用公式表示,即“投入≠过程≠产出≠效益≠满意程度”。他们改变了逻辑,偏离既定方向和目标的一系列结果,无法真实反映绩效的真实状况。因此,深入挖掘和分析因素内涵,厘清指标间分值和等级的因缘更能体现绩效评价结果的精确性,也更符合“有投入、必有产出,有产出、必有效益”的逻辑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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