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浸式戏剧在场性的共振效应
2021-11-12
戏剧之家 2021年9期
关键词:情感
(中国传媒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北京 100024)
近几年,“沉浸式体验”这一独特性感知方式被接连提出和强调,随着AR、VR 等新媒体技术的发展,这一感知方式被进一步传播并以新奇的体验感迅速吸引了大批粉丝。在戏剧舞台演出方面,也开始将这种体验方式与戏剧形式进行有机结合,诞生了与以往传统戏剧演出所不同的新型戏剧演出形式,即沉浸式戏剧。
沉浸式戏剧主要以两种方式来生成沉浸效果。一种是利用新媒体技术,例如舞台剧《三体Ⅱ:黑暗森林》,观众戴上剧场所提供的3D 眼镜,仿佛置身于“三体”世界之中,漫步在浩瀚的星空见证一场精彩绝伦的“水滴大战”。另一种则是在表演形式上进行创新,将沉浸式概念融入其中,例如戏剧《不眠之夜》,演员分布在不同的房间内进行表演,观众可以随意选择一个角色追随,自由走动,观众直接参与其中。
无论哪种方式,都强调了观众的主体性,打破了传统戏剧文本的规训式束缚,形成了沉浸式戏剧独特的观剧体验感。从艺术原理的角度出发,笔者认为这是由于沉浸式戏剧具备在场性特征,而这种在场性促进了共振效应的产生。
一、哲学语态下的“在场”
(一)“场”论
“场域”的概念在不同情境和领域中的含义不同,它既可以指人类生存活动的场所,又可以指某种无形空间,这时的“场域”因人类的实践而产生但是具有外在于人的特点。例如,从“场域”的起源来看,它是指物理学上的重力或磁力空间。
哲学领域有关于“场”论的研究主要来自于布尔迪厄所提出的“场域”理论,他指出人的每一个行动均被行动所发生的场域所影响,而场域并非单指物理环境,也包括他人的行为以及与此相连的许多因素。……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