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武帝新制礼乐研究
2021-11-12陈萧芸
黑龙江史志 2021年3期
关键词:音乐
陈萧芸
(济南夜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山东 济南 250033)
一、梁武帝之前的礼乐延续
关于我国礼乐制度,据历史可考记载,为《论语·为政》所提。子曰:“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但究其礼制,最早则可溯至公元前2000—3000年的龙山文化。国之礼仪制度是夏与尚延续史前礼仪传统,而至有周一代方成体系。
然,《礼记·乐记》记述:“昔者,舜作五弦之琴以歌南风;夔始制乐以赏诸侯……”《史记·五帝本纪》中便提及到尧舜时期乐教萌芽;《伊训》中载夏朝“巫风盛行”;《礼记·郊特性》中则撰有“殷人尚声”类似词汇,在其他相关也皆有所记载。可见乐教早已深入人心,在当时的时代中占据了一定的显赫地位,并将殷周视为音乐汇集时代。
礼与乐虽早已呈现于中国早期社会,但真正将其合并成为具体体系制度的,却是奠基于西周时代。若是站在祭祀的角度上去考虑“乐”,则可看出它与原始社会的信仰有着一定的渊源关系。在古代的祭祀中,乐被当作重要仪式用乐,除了祭祀祖先表达对先王的敬拜,也是强调宗亲血缘的政治手段之一。
周公所作之乐虽增加了其繁琐的流程制度,但在一定程度上也逐渐雅化,更符合阶级的等级制度。周公所制礼乐已与殷任崇尚鬼神、遇事占卜、时常行法事有所不同。周公一方面是将其政治化,对传统巫觋之事做了升华;另一方面也是尽可能地拓展了礼乐制的功能性,让礼乐制与社会、等级、道德、思想等方面相融。此种政教功能甚至能够超越政治手段,从而实现维护社会等级制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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