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域立法,通向法制完善之路
2021-11-12阿计
民主与法制 2021年19期
阿计
解读全国人大常委会近期公布的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最具特色的莫过于按“领域”所勾画的立法蓝图,其中,文化、生态、教育、卫生、国防等领域均纳入了多个立法修法项目。事实上,“领域立法”正是理解当下国家立法进程的关键词。以“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为基调的立法导向,不仅是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历次高层决策所申明的立法战略,也是最近十年来高歌猛进的现实行动。
领域立法的兴起,有着深刻的时代背景。2010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正式形成后,以“完善”为目标的立法新时代随即开启。诸如进一步从有法可依转向有良法可依、从粗放立法转向精细立法等,都成为全新的立法课题。而实现这些诉求的一大关键,就在于如何洞察法律体系的内在肌理,以更为科学合理的立法思维,谋划更能契合现实需求的立法图谱。
追溯起来,1998年划定的宪法及宪法相关法、刑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七大法律部门,对于法律体系的宏观架构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在很大程度上主导了立法项目的设计。2000年代中后期,相关法律部门大批支架性法律的加速出台,曾经孱弱的社会法的全面崛起,即为明证。可以说,以法律部门为基准的分类思想,更多侧重的是具体法律的构建,追求的是法律体系所必需的立法覆盖面。然而,日趋复杂的现实问题,往往牵扯到多个调整对象和规范手段,一味固守法律部门的疆域,并不足以提供高效、系统的法制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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