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先行不停步 改革创新探新路
2021-11-11
中国建设信息化 2021年20期
2020年7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工程造价改革工作方案》,决定在全国房地产开发项目,以及北京市、浙江省、湖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有条件的国有资金投资的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进行工程造价改革试点,将通过改进工程计量和计价规则、完善工程计价依据发布机制、加强工程造价数据积累、强化建设单位造价管控责任、严格施工合同履约管理等措施,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市场形成机制。
数字化技术赋能智能分析
工程造价改革涉及到工程领域各类承发包模式及项目建设的各个环节,是一项以市场为导向的社会系统工程。数字化时代,全国各省市在工程造价管理方面都开展了不同程度的变革。以浙江省为例,近年来浙江省全力深化造价管理改革发展,构建了科学合理的工程计价依据体系,形成了便捷高效的工程造价公共服务体系,建立了措施有力的工程造价行业监管体系,加快推动工程造价数字化转型和长三角区域造价管理一体化。
2020年12月23日,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浙江省工程造价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决定在舟山、金华、嘉兴三市选择2-3 个投资额1亿元以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发承包项目,开展“取消最高投标限价按定额计价”的改革试点。《实施意见》提出了创新工程造价改革形成机制,建立计价依据动态管理,完善数字化平台建设,强化工程造价监管与服务的改革措施。稳步推进浙江省工程造价改革工作,努力实现浙江省打造工程造价改革先行示范区、计价依据动态管理实践新典范、工程造价数字化平台新样板的宏伟目标。……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