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数字化技术为抓手 打造转型升级核心引擎
2021-11-11
中国建设信息化 2021年20期

依据国务院的 “三定方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针对工程造价管理的职责是拟订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改革开放后,我国从计划经济体制迈入市场经济体制。2003年,原建设部发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提出了 “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竞争形成价格、监管行之有效”的工程计价改革思路。但是,鉴于我国国有资金总投资的项目仍占有主导地位,发改、财政、建设、审计各部门和国有企业仍需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供公共服务和对国有资金投资的项目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实施有效的监管,以发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提高投资效益、保证质量安全的基础性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工程造价管理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在工程发承包计价环节探索引入竞争机制,全面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各项制度不断完善,但还存在定额等计价依据不能很好满足市场需要、造价信息服务水平不高、造价形成机制不够科学等问题。例如,工程造价管理缺乏有效的法律支撑,各管理机构工作职能定位法律依据不足。工程价格管理缺乏上位法,不按合同支付工程款等现象时有发生,施工企业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定额修订不及时,计价信息时效性差。随着大量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的广泛应用,而相应定额子目未得到及时更新和补充;市场人工工资增长较快,劳务价格波动较大,定额人工单价调整没有及时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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