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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我族魂:清末民初槟城广福宫与平章公馆的神道设教(下)

2021-11-11王琛发

闽台文化研究 2021年3期

王琛发

(闽南师范大学闽南文化研究中心,福建漳州363000)

四、敬惜字纸与崇文兴学

确认广福宫成立时主张的“神道设教”,以及此等儒家主流思维是能影响着传统华民社会的日常生活,也较能合理解释清代平章公馆的主流观念。如此方能说明,何以平章公馆内部供奉着神明,那年代也都一再执行广福宫事务,却偏偏会在1905年4月1日起,连续几天在《槟城新报》登刊《平章公馆佥议不宜再建神佛庙并不得捐献缘金公启》。事实上,广福领袖会以“平章公馆”名义如此发声,反而能反映出平章公馆与广福宫一致的思维传承,就是要保护原来广福宫以及其他各地区闽粤人公庙的立庙原旨、社会定位以及组织功能。

《平章公馆佥议不宜再建神佛庙并不得捐献缘金公启》,发布日期是阴历“光绪乙巳年花月二十九日”,即是阳历4月1日,正值南洋华人相应清明节十天前后扫墓祭祖期间。这份文件反对神庙浪费奢侈,基本道理其实不离广福宫引用自《易经》的神道设教说。本文开首,是根据《尚书•泰誓》说的“天听自我民听”,连续引用两处典故,说道“尝闻社公之鬼谋以亡曹;莘邑之神降而灭虢;国将兴,听于民,将亡听于神”,表明鬼神不应是献媚对象;而结论在“优胜劣败,世事无幸进之机;福善祸淫,天道有好还之报”。同时,这份启事更可能是指向当时各地私坛纷纭出现,重视公庙以外私设祭场会造成各自分散民众信仰力量,加剧私人赚钱迷信活动,并且以此攀缘地方权贵,最终潜伏各种危机,所以文中引用《论语•八佾》典故,直说平章同仁警惕神庙“媚奥媚灶,戚实自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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