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书体、破体、合体、合化的相互关联
2021-11-11王太雄
长江文艺评论 2021年5期
◆王太雄
张弓者的“合体”“合化”两个书法范畴或议题一经提出,就引起了众多书法家或理论家的关注、讨论和反响。他们各抒己见,可谓见仁见智,莫衷一是。愚以为,对于“合体”“合化”问题的广泛讨论和争议,有益于字体、书体、破体、合体、合化诸多书法艺术基本概念范畴的辨识,可以澄清对于书法艺术形式(形象)、风格特征的模糊认识,开启书法艺术创新的新思路,增强对书法个性风格打造的能动自觉性。与此同时,也为书法艺术的形式风格创新和个性书风的锻造提供了一个颇具实用性、可操作性的方法路径,从而能极大地提高书法艺术的生命形象创造的能力水平,不断丰富书法艺术的审美内涵,提升书法艺术的审美境界。
在肯定对于张弓者提出的“合体”“合化”问题的讨论争议的积极影响和现实意义的同时,也有一些令人匪夷所思,值得斟酌商榷的地方。尤其是他将“合体”视为客观存在的第六种字体的判定,似乎有些主观臆断,字体、书体不分,混淆了字体与书体的边界差异。如果说已有的五类汉字符号(字体)分别都有自己的名称:篆、隶、楷、行、草,那么这个所谓的客观存在的第六种字体“合体”又该如何称谓呢?再说,至汉末五种汉字字体定型以后,再也不会产生新的汉字字体(符号)。很明显,张弓者所提出的“合体”“合化”的概念所指是指向书体的,即个性书法体势风格的创化。如此说来,汉字字体的衍生早已结束,而其体势风格的创化生新却是永无止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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