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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德格尔的真理问题

2021-11-10柏郁慧

科学与生活 2021年12期

柏郁慧

摘要:本文从传统真理符合论入手,通过行为(Akt),行为总是在揭示存在者,行为是自行开放的。而行为的开放性植根于自由,自由是让存在(Sein-lassen),是真理的正确性之内在可能性的根据。由此,海德格尔真理的原初本质可称为完整本质,即真理的本质即自由—让存在,敞开;真理的非本质即遮蔽;真理的反本质即迷误。

关键词:真理;自由;本质;非本质;反本质

一、真理符合论

真理(Wahrheit)意指那个使(让……进入澄明而出现)真实成其为真实的东西。真实(Wahres)就是现实(das Wirkliche),这个“现实”是符合意义上讲的。举个例子,今天外面下雪了。当我们出门或者望向窗外,映入眼帘的是:今天外面就是下雪了。当一个陈述所说的与它所陈述的事情相符合时,那么该陈述便是真实的,反之则该陈述为虚假的。

“真实和真理就意味着符合(Stimmen),而且是双重意义上的符合:一方面是事情与关于事情的先行意谓的符合;另一方面则是陈述的意思与事情的符合。” 就像你说今天阳光明媚,外面就是阳光明媚。传统的真理定义就表明了符合这一双重特性:真理是物对知的符合或者真理是知对物的符合。此种意义上的真理观到底是物先符合知而知后符合物?或是与之相反,知先符合物而物后符合知?再或者是,物与知两者同时符合对方?“真理就是知与物的符合。” 不仅是对现成事物与其“合理性”本质概念的符合,也是对作为人——知识承担者和实行者——的本质的阐释。但对这一概念的不言自明性的本质根据却未深入考察,同时不言自明的是真理有一个反面即非真理(Unwahrheit),它总是被把握为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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