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固定设备用锂离子电池标准GB 40165-2021①
2021-11-10王彩娟朱相欢秦剑峰
王彩娟,朱相欢,秦剑峰,宋 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吴江海关,江苏 苏州 215200;2.苏州市吴江区检验检测中心,江苏 苏州 215200)
1 引言
我国首个锂离子电池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GB31241-2014《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 安全要求》[1]已于2015-08-01实施。但对于程控电话备用电源、机房后备电源、无线基站后备电源等,虽然属于“电子设备”但由于是“固定式”设备,而不属于“便携式”设备,因而不适用于GB31241-2014[2]。而随着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的普及,网络基础设施对固定式锂离子电池的需求不断增长,固定式锂离子电池安全也引发各界关注。因此,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21-04-30批准发布了首个固定设备用锂离子电池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GB 40165-2021《固定式电子设备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 安全技术规范》[3],将于2022-05-01起正式实施。GB 31241-2014标准实施后已成为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安全认证标准,GB 40165-2021实施后应该也会被纳入其中。因此,本文对GB 40165-2021的适用范围、测试要求及与GB31241-2014的差异进行解析,以期为固定式锂离子电池相关企业提供技术参考,助力相关企业未雨绸缪制定应对方案,确保固定式锂离子电池满足新国标的各项要求,避免入市受阻。
2 适用范围
GB 40165-2021规定固定式电子产品为预定不可由使用人员经常携带的电子设备,包括了不可携带使用的电子设备以及超过18 kg的移动式电子设备,即不属于GB 31241-2014《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 安全要求》规定的“便携式电子产品”的电子设备都被定义为固定式电子设备,包括固定式信息技术设备(IT设备)、固定式音频设备(AV设备)及类似设备、固定式通信技术设备(CT设备)和固定式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电子设备及类似设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