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观审慎监管下银行跨周期资本预警研究
2021-11-08史燕丽孙园园张一琳
会计之友 2021年22期
史燕丽 孙园园 张一琳



【关键词】 跨周期调节; 银行逆周期资本缓冲; 预警机制
【中图分类号】 F83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5937(2021)22-0050-08
一、引言
2007—2009年的全球金融危机过后,人们通过对危机前金融监管政策的反思,得出以追求单一银行稳健经营为目标的微观审慎监管无法有效抵御金融体系的顺周期性风险这一论断[ 1 ]。于是,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BCBS)在金融危机后的金融监管改革中提出要强化宏观审慎监管以克服这个弊端,2010年12月发布的《巴塞尔协议III:更稳健的银行和银行系统的全球监管框架》(简称《巴塞尔协议III》)引入包括逆周期资本缓冲在内的宏观审慎监管工具也正是这一思想的具体体现。相应地,2013年我国实施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提出逆周期资本缓冲要求,即在经济上行期抑制信贷过度投放以缓解经济下行期的信贷紧缩程度。然而,逆周期调节着眼于解决短期问题,2020年7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首次提出立足于解决中长期问题的跨周期调节,进而实现稳增长与防风险的长期均衡[ 2 ]。这些框架提出和实施的目的都是为了削弱顺周期性所带来的潜在风险,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累积。
2020年春节前爆发的新冠疫情对实体经济和资本市场的影响都非常严重,新冠肺炎疫情是资本市场典型的“黑天鹅”事件,由此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会冲击金融风险的底线[ 3 ]。“十四五”规划和后疫情时代交迭期,金融体系在国内国外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中发挥赋能作用,使得维护金融安全更加至关重要[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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