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误读的“格律”
2021-11-08宋宁刚
满族文学 2021年6期
宋宁刚
一
汉语新诗已历经百年发展,但有些比较关键的问题至今没有得到比较彻底的讨论。新诗的格律问题就是之一。关于新诗要不要格律?要怎样的格律?现代诗的研究者们至今争论不休。要厘清这些问题,不得不再次回到历史语境中,尤其是汉语新诗的创生与发展之初,做深入的辨析和思考。
众所周知,虽然中国现代史是从1911年辛亥革命算起,但中国现代文学史一般都从新文化运动——确切地说从1917年——算起,因为正是在新文化运动中,才产生了对新文学的呼吁和新文学本身。如1917年1月胡适发表在《新青年》第二卷第五号上的《文学改良刍议》,1918年5月鲁迅发表在《新青年》第四卷第五号上的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篇白话小说《狂人日记》(该小说意味深长地将小说的“序言”写成文言,而将正文写成白话)等。
以《新青年》作者为代表的新文化运动诸干将的总体倾向和态度,借用蔡元培的话来说,在于“推翻旧习惯、创造新生命”。作为新文化运动中的一支,白话文运动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推动其发展的重要力量。正如许倬云先生所言,“新文化运动,波澜壮阔,左边右边都牵涉到,到今天仍没有完成;新文学运动,其实只是由一小批人发起,但这一批人影响极大,到今天大家都不读古文,只读白话、写白话。”(许倬云《知识分子:历史与未来》)说新文学运动是新文化运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是没错的。不过,新文学运动所带来的,其实不只是“读白话、写白话”,更有其所承载的涉及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新思想之流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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