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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丕文气说的清浊之论

2021-11-05董佳楠

文学教育 2021年10期

董佳楠

内容摘要:“文以气为主”强调了作家的禀性、气质等对其文学创作风格的影响。这在一定程度上冲击了传统文学观念以及儒家诗教观,是中国文学批评史上迈出的文学独立的重要一步。气之清浊有体,“清气”和“浊气”由作家灌注于诗文之中,從而大致呈现出阳刚与阴柔两种审美。结合曹丕的《与吴质书》看建安七子之“气”,刘桢之“逸气”乃“清气”,笔力劲健,颇具清刚正气;徐干的“齐气”属“浊气”,纡徐舒缓,阴柔平和。纵观曹丕的理论和实践,倾向于“清气”。

关键词:文以气为主 逸气 清气 齐气 浊气

汉魏之交不仅诞生了颇具风骨的诗文作品,也诞生了中国文学批评史上第一部文学专论——《典论·论文》。其中道:“文以气为主,气之清浊有体,不可力强而致。”[1]3675简单来说,曹丕强调的是作家个人先天禀赋与性格在文学创作中的重要作用,或说对作品风格等的影响。文学思想、文学理论上的新变,衍生出千年不朽的文学美学命题“文以气为主”。

一.文气说的“清浊”之论

文章的生命力是源于它的“气”,文章之气由作家之气决定,作家之气是一种先天禀赋,这种气质和个性“不可力强而致”,也就是说在曹丕观点看来它是命定而不可更改的。关于清浊之论,东汉王充在《论衡》中说“操行清浊”,将清浊用于人物品评。作为对人品性高低的划分,清浊与道德伦理挂钩。而在曹丕这里,清浊显然是脱离这种道德伦理色彩的,作为一种纯审美层面的存在。

“乾,阳物也;坤,阴物也,阴阳合德,而刚柔有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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