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制造企业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特征及控制研究*
2021-11-05施雨其麦麦提斯马义郗梓延谢绍东
梁 悦 施雨其 麦麦提·斯马义 郗梓延 谢绍东
(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北京 100871)
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臭氧和PM2.5的重要前体物[1-2],京津冀、珠三角、长三角及成渝地区的臭氧生成大部分在人为源VOCs控制区[3-5],减少VOCs排放能有效控制臭氧污染。
工业源的VOCs排放量占VOCs总排放量的39.3%[6]248。中国工业非甲烷挥发性有机物(NMVOCs)排放量从1980年的115万t[7]108增至2016年的2 104万t[8]197,其中以NMVOCs为原料的工艺过程的NMVOCs排放量在工业源中的占比从2010年的13.2%[7]107增至2016年的31.1%[8]197。京津冀地区人为VOCs排放量占全国的9.8%[6]251,其中工艺过程源的VOCs排放占比为39%[9]。
识别工艺过程源的VOCs排放特征是提出VOCs控制措施的关键。近年来,关于炼焦、石化、制药等工艺过程源排放特征的研究逐渐增多[10],[11]1-7,[12]224-234。CHENG等[13]1在化学合成制药企业的采样显示,芳烃、卤代烃和含氧挥发性有机物(OVOCs)是主要物种,甲苯、二氯甲烷(DCM)、乙醇、甲醇和丙酮是含量最高的组分。周子航等[14]研究显示,医药制造的主要VOCs组分为乙醇、乙酸乙酯和甲苯等。目前关于农药制造企业VOCs排放特征的研究较少。谭冰等[15]在农药企业场地空气中的采样显示,VOCs为8.99~10.66 mg/m3,远高于城市和部分工业区空气中的浓度,主要VOCs组分为正己烷、环己烷、DCM等。YANG等[16]3在农药废水储罐顶部空间的采样显示,三氯乙烯、DCM等为主要VOCs组分。然而,这些研究均未涉及农药生产环节的排放特征。
根据《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排放源分类,农药制造属于工艺过程源,但农药制造排放因子尚未有推荐值。WU等[6]244-254、QIU等[7]102-112估算的清单中也未涉及农药制造排放因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