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探《尚书》以德配天之观
2021-11-03卢瑾
锦绣·下旬刊 2021年12期
卢瑾
摘要:尚书是我国第一部史书,被儒家奉为经典,作为“五经”之一,对中国的传统文化影响很大。相传有关上古历史的简册很多,到了孔子删选为百篇,并按时代次序加以排列。秦末汉初战乱频繁,《尚书》的先秦完本便彻底失传了,后又几经厄难,最后只剩下东晋、南朝之间出现的伪古文《尚书》,经前人考证其中文字确是后人增加者,今文仅二十八篇。本文将以今文二十八篇版本为准,试理清《尚书》中天命转移之关键。
关键词:天命观念;以德配天;尚贤
一
夏、商、周三代统治之合法性都来源于天命,这点在尚书的三篇誓词《甘誓》、《汤誓》和《牧誓》中都有所体现。在三篇誓词中,《甘誓》和《牧誓》都是先陈述具体罪行─“有扈氏威侮五行,怠弃三正”(《甘誓》)“今商王受惟妇言是用,昏弃厥肆祀弗答,昏弃厥遗王父母弟不迪,乃惟四方之多罪逋逃,是崇是长,是信是使,是以为大夫卿士。俾暴虐于百姓,以奸宄于商邑”(《牧誓》),而后恭行天之罚。《汤誓》不同于《甘誓》和《牧誓》之处在于列举罪行之前反复的强调夏是有罪的─“有夏多罪,天命殛之”和“夏氏有罪,予畏上帝,不敢不正”,盖因伐桀之前汤的军民或因农事不愿征战─“我后不恤我众,舍我穑事而割正夏?”故而汤反复强调夏罪,天命,畏上帝是为强调伐夏的正当性,动员军民征夏。夏王率遏众力失天命,失去天命的原因是桀的罪行,但夏虽有罪,汤何能伐之?天命殛之,天是如何选择命定之人的?失天命的关键在于罪行,得天命的关键在于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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