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真要“凉”?
2021-11-03张静
瞭望东方周刊 2021年18期
张静
5月29日,山东省泰安市某学校,学生们在阅读课文
2021年9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正式实施。
实施条例规定:地方人民政府不得利用国有企业、公办教育资源举办或者参与举办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
在此之前,“民转公”已经成为教育界的热词。
8月5日,眉山天府新区恒邦嘉祥外国语学校由民办学校转为公办学校的消息刷屏了四川家长群。
家长接到短信证实:眉山天府新区嘉祥外国语学校被撤销办学许可证,并停止招生,将转设为公办。
这是民办教育实施新政前后,四川第一例由民办转设公办的义务教育学校,天府嘉祥的性质将就此发生改变,家长和学生们或许将重新选择。
“择校热”和“学区房热”相互推动,造成了一系列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相悖的现象。
7月8日,教育部等八部门发布的《关于规范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公办学校单独举办的民办、公办学校与地方政府及相关机构合作举办的义务学校,应办为公办学校;不再审批新的“公参民”学校,公办学校也不得以举办者变更,集团办学、品牌输出等变相举办民办义务教育。
“民转公”大潮来袭。截至目前,重庆市已有至少10所“公参民”学校确定拟转为公办;7月,山西太原9所学校宣布转公;7月28日,河南周口市一所知名民办学校宣布“整体捐献给政府”……
誰要转?
对“民转公”,首先要厘清这里的“民”指的是哪种民办,有不少人理解《通知》的发布意味着民办学校退出历史舞台,实际上,退出的只是“公参民”这种办学模式,并不是要所有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都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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